57 岁香港电台采访主任涉去年 11 月在旺角偷拍女子裙底。他本月初认罪,周三(26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 160 小时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施祖尧指,时数已考虑了认罪的三分一扣减(法律 101 文章),并提醒如违反社服令,法庭有权重新再判。
辩方:报告正面、悔意真诚
法庭早前为被告索取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辩方周三指,报告内容正面,提到被告家庭稳定,和有「好好嘅职业」。而他受查时非常合作,反映悔意真诚。
辩方续指,被告另有深刻反省,「有自己揾办法揾专业人士协助处理问题」,家人对他也予以支持,他有信心可做好社会服务令更生自己,重犯机会属低。
承认偷拍 警诫下称「一时咸湿」
被告庄德贤(现 57 岁,报称采访主任),被控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案情指,他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在旺角通菜街 35 号外紧随身穿中式短裙的事主 X,再以 45 度角从下拍摄其裙底,被巡逻警员发现。警诫下,他承认「阿 SIR 我都系因为一时咸湿,先影个女仔裙底 …… 畀次机会呀」。
政府机构电话簿目前仍显示,被告为香港电台中文新闻及时事部助理总采访主任。辩方早前求情称,他已婚,长子待业、幼子在学,一家靠他任职总采访主任的约 9 万元月薪养活。而被告认罪,因若犯错却不认罪会在儿子心中留下坏印象,又指是单一事件,重犯机会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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