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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 星期五近12小时收录 51 条最近更新 14:21

快讯支联会煽颠罪成求情 辩方称情节较轻盼两人即释

邹幸彤量刑陈词|拒为信念求情:一日监都唔应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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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页判词,讲嚟讲去就系追求民主有罪。」支联会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今日进行量刑陈词,亲自应讯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在庭上陈情,表明不会为自己的信念求情,表明自己「根本一日监都唔应该坐」。她称,即使法庭最终把案件列作「情节严重」,也会视之为对支联会工作的「赞美」。法官多次打断邹幸彤发言,指案件涉及串谋控罪,不希望她的发言影响其他被告。

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上周裁定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及邹幸彤罪成;同案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则在开审首日认罪。

🔸「相信专政系错,民主系啱」

邹幸彤今晨10时前在惩教人员押送步入法庭,向旁听席露出笑容及挥手后,离开被告栏走到律师席。邹幸彤母亲刘华珍、李卓人太太邓燕娥及多名前支联会常委今早亦有到庭旁听。

邹幸彤说:「我唔认为任何政党可以将国家嘅主权私相授受,自己话自己就系人⺠嘅

选择,自己话自己就系唯一嘅领导,仲要话每个人都有法律上嘅义务去拥护佢呢个自封嘅王位。」法官李运腾打断邹,指她的言论适合在另一场合讲。

邹表示,「相信专政系错,民主系啱,呢样唔系信念又可以系乜?」。她指即使法庭及政府强调案件并非审判政治信念,亦不能改变审讯本质。李运腾指,如果只是信念而没行动就不构成煽惑,并指在现行法律下,邹所追求的如果付诸行动就不合法。

🔸把法庭判决当赞美

邹幸彤续指现在相信「结束一党专政」有必要的人,有这个思想,在法律眼中就已经违宪,是原罪。法官问邹是否觉得自己没有错,邹说:「我唔认为。」她续指法律不能控制任何人的思想,「当法律执意要同良知作对,输嘅只会系法律,失去认受性嘅亦只会系法律。」

法官催促问邹「仲有冇嘢想讲」,她指自己拒绝用犯罪的语言去分析一件正当行为的严重性,并指他们「根本一日监都唔应该坐」,因为争取民主是最正当的事,没有值得惩罚的成分。

李运腾再打断,指邹幸彤并不打算求情,而邹说自己并不会用求情字眼。另一法官陈仲衡指求情只是惯常用语。

邹幸彤指法庭在判决「结束一党专政」的追求违宪的前提下,如果判她属「情节严

重」,她会当赞美,并指法庭当他们「做到嘢」。

🔸邹幸彤完整陈情文上载Patreon

虽然邹幸彤向法庭陈词被多次打断,但她的完整陈情文在香港时间中午上载到她的Patreon。她在陈情文中批评法庭抽离「结束一党专政」诉求所出现的事实背景,只强调政权意志及守法义务,令法律失去彰显公平的作用,沦为受权力驱使的工具。

她把有关做法与纳粹德国相提并论,称极权统治下的惨剧,源于「不问是非,只问服从」的态度。她认为,国民有责任把国家权力置于民主制度的控制和监察之下;结束一党专政是这一代香港人及中国人无可回避的责任,必须由自己完成,不能由外人代劳。

她称,这是自己的真诚信念,维园30年的烛光亦证明,这不只是她一人的信念。

🔸反驳靠散播敌意推动诉求

法庭在裁决中认为,李卓人及邹幸彤试图透过挑起敌意和分化,使他人对中共失去信任,从而达到破坏「根本制度」的目的。

邹幸彤在陈情文反驳,「结束一党专政」的信念毋须依靠敌我思维或煽动仇恨维系,只要讲道理和事实,便足以取得认同。她称,结束一党专政只是争取人应有的平等、自主及尊严。

邹幸彤表示,信念无法计算或交易,为自己相信的事求情及道歉,既虚伪,亦是侮辱持有相同信念的人,因此她指「唔会咁样做,唔能够咁样做,连屠城嘅刽子手都未出嚟道歉,几时轮得到我哋呢?」。

🔸只向家人及爱她的人请求原谅

邹幸彤表示,对自己与支联会及香港人共同走过的路毫不后悔,只认为辛苦了家人及爱她的人,称他们是自己唯一需要请求原谅的对象。

她表明,无论身处狱中或狱外,都会继续为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以及建设民主香港与中国而努力。

她称,如果这样会令自己成为「永远的罪犯」,而法律容不下有关信念,她「宁愿做一个罪犯,都唔要做一个背叛良知嘅人」。

陈情文最后以16字作结:

烛光如海

人心成涛

粉身拍岸

不平不休

这16个字,亦是今日开庭前邹幸彤呈交法庭作陈词的书面文本,入面的唯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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