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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子婆「梅姨」真实年龄首曝光未满71岁 律师:可适用无期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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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
原文作者
许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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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拐卖儿童案关键人物「梅姨」,早前被爆出真实姓名为谢家梅,但真实年龄不得而知。随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梅姨」的年龄亦随之解开,有律师透露梅姨的真实年龄在70岁左右,不到71周岁,因此依法可适用无期徒刑和死刑。

梅姨画像(左为旧,右为新)。(钱江日报)

据北京广播电视台报道,「梅姨」案受害人申聪的代理律师、北京仁知律师事务所刘乃嘉律师表示,经阅卷工作了解到,「梅姨」的真实年龄在70岁左右,不到71周岁。

他指出,即使司法流程经过一审、二审,以及一旦涉及死刑需进行死刑覆核工作,按照目前「梅姨」的年龄情况,可适用无期徒刑和死刑。

寻子路上的被拐儿童家属。(大河报)

根据内地《刑法》,年满75岁者负完全刑事责任,但死刑适用受限。因此外界一度担忧「梅姨」或因高龄或被获豁免死刑,据此前报道,有被拐儿童家属透露,谢家梅目前「年事已高」,希望案件尽快开庭,让「梅姨」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对于「梅姨」最终会否被判处死刑,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分析,「梅姨」案原则上不适用死刑。他认为,拐卖儿童罪造成的死亡后果(如被害人意外身亡或家属抑郁病逝)多属间接结果,并非「梅姨」以暴力、折磨等特别残忍手段直接亲手致死;目前无证据显示「梅姨」存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节;即便案件情节极其恶劣、受害家庭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仍不符合75周岁人员死刑例外条件。

受害家长申军良曾拿出所有的积蓄,追逐与儿子有关的各种线索十多年。(资料图片)

另据《荔枝新闻》报道,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的王勐律师表示,内地《刑法》规定,年龄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梅姨」属于拐卖绑架,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特别残忍的手段,很大概率不会被判处死刑。

据悉,「梅姨案」是内地近年备受关注的拐卖儿童案件之一,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犯罪份子张维平等人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连续拐卖9名男童。张维平于2016年落网后供称,所有被拐儿童均经由一名代号「梅姨」的女子寻找买家并抽成。张维平已于被执行死刑。2024年,9名被拐儿童已被全数寻回。

警方追查多年,于2025年锁定特征高度吻合的嫌疑人谢某某,并于今年3月21日宣布成功拘捕,并确认她就是追查多年的「梅姨」。

尋子路上的被拐兒童家屬。(大河報)
寻子路上的被拐儿童家属。(大河报)
受害家長申軍良曾拿出所有的積蓄,追逐與兒子有關的各種線索十多年。(資料圖片)
受害家长申军良曾拿出所有的积蓄,追逐与儿子有关的各种线索十多年。(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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