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失误多充值,消费者是否需退还?李某在上海某科技公司充值1000元(人民币,以下同),却错误到帐2641兆9933亿8374万5792元,李某随后花掉25万多元,且拒不返还款项。法院日前判定,李某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只是不少网友说,「又不是我的错,要是我,我也不会还」。
近日,湖南宁乡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李某因自身网络经营店铺的营销推广需求,多次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购买推广服务,2025年9月27日,李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转款1000元用于平台充值,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完成该1000元充值后,因「操作失误」,将他人的充值帐号ID号作为充值金额,再次向李某帐户充值。其后,李某将该帐户的金额用于平台消费。
2025年10月17日,上海某科技公司发现该错误后,立即冻结李某该使用帐户,并将其帐户上剩余的款项2641兆多元予以扣回,同时立即终止李某购买且尚未完成的部分服务,并扣回相应费用9400余元,要求李某全额返还超额款项。李某收到上述函件却置之不理,其后,上海某科技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该储值金额在线上仅为虚拟的交易数字,但李某可将该充值金额用于与人民币同等价值的消费,即1元充值货币,等同于1元人民币的消费力,该错误充值行为发生之后,李某将该充值金额用于消费,此错误充值行为让李某获得不当利益,经核算,扣除充值1000元后,李某实际使用的充值金额为25万2281.31元。
而上海该科技公司则遭受应获得相应对价的损失,该公司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故判决,李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支付不当得利款25万2281.31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