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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乐被指煽惑暴动 不获批法援改聘私状 同案另一男子拟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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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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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乐与另一男子陈维亮,被指在 2019 年反修例运动串谋煽惑暴动,案件周四(13 日)在区域法院提讯。法官陈广池指早前已收到法援署通知,指不会向吴批出法援。

陈打算认罪,而吴的代表大状则申请押后,以待索取文件及向吴提供法律意见。法官把陈维亮的案件押后至 12 月 28 日进行认罪聆讯,而吴的案件则押后至 10 月 8 日再讯。两人无保释申请,继续还押。

吴子乐庭上精神不俗

吴子乐身穿白色恤衫、黑色西装外套应讯,精神不俗。案件早前押后,以待吴申请法援。甫开庭,法官指法援署于 6 月 18 日通知法庭,指不会向吴批出法援。及至 7 月 6 日,署方再通知法庭,指吴子乐已撤回法援申请。

吴子乐周四由大律师梁耀炜及柯恺欣代表,梁指他由吴私人聘请,昨日才收到指示代表吴,申请押后案件 8 周,以待索取文件及向吴提供法律意见。

而第二被告陈维亮的法律代表则指,陈打算认罪。

案件 2025 年 10 月首提堂 两人始还押

两名被告依次为吴子乐(起诉时 32 岁,无业)、陈维亮(起诉时 34 岁,摄影师)。

吴子乐被控 3 罪,即「煽惑参与暴动」、「串谋煽惑参与暴动」,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参与暴动」。

吴子乐与陈维亮被控在 2019 年 10 月 22 至 23 日,在香港一同串谋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暴动。

吴另被控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5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一名身分不详的人及李芷盈,煽惑他人参与暴动;及在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8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暴动。

翻查资料,吴子乐及陈维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首次提堂。陈没保释申请,吴则分别在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申请保释,皆被拒绝。

DCCC73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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