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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花
新闻网
2026-10-21 · 星期三近12小时收录 101 条最近更新 16:48

快讯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见美国学者沈大伟 他2015年发表过《中国即将崩溃》

最高法发布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故意违反审判职责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才追责

茉莉花综合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的新闻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10月21日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法院司法人员故意违反审判职责,或者履行审判职责有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追究司法责任;只是一般过失、办案有瑕疵,但不影响裁判的正确性和效力的,不追究。审判人员依法履职、案件却被改判或者纠正的,有八种情形不得当作错案追责(最后一种是兜底条款),例如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一致、出现新证据。受影响的是全国法院的司法人员:追责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以及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院长、庭长;司法人员要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已经退休、调离、辞职、被辞退或者开除的也在追责范围内。

条例第八条列了八种故意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另加兜底条款),例如隐瞒、伪造证据,以及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或者审判委员会的决定作出裁判;第九条列了八种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另加兜底条款)。院长、庭长违规改变办案意见,或者干预、过问别人正在办理的案件,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担责。

追责在各级法院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法院负责督察工作的部门牵头调查、提出处理建议;线索来源包括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被追责的是法官、行为属于法官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和第五项情形的,要提请法官惩戒委员会从专业角度审查;处理方式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或者处分。条例经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印发通知落款是9月1日,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最高法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已经废止,需要明确按什么规则和程序追责。

最高法同时公布了6个典型案例,4个是追责,2个是保护依法履职的司法人员。一名基层法院的原法官2017年至2024年间拖延办案,在办案系统里虚假报结24件案件,被处理为退出法官员额。另一名基层法院的原法官,自己的意见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不一致,他没有向合议庭其他成员介绍审判委员会的决定,作出与决定不一致的判决,也没有报分管院领导审核,自行签发判决书;后来案件被裁定发回重审,得到妥善处理;省法官惩戒委员会认定他故意违反审判职责,他被处理为退出法官员额。两个保护案例里,一名当事人因为诬告陷害法官被追究刑事责任,另一名因为侮辱诽谤法官被行政处罚。

1998年的办法列了五种审判人员不承担责任的情形;2015年最高法的意见写明,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并列了八种再审改判后不得作为错案追责的情形。

1998年、2015年和2026年三份规定的对比
规定追责对象终身负责依法履职不追责的情形牵头调查
1998年办法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员等参照)没有写5种(含兜底)法院监察部门
2015年意见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8种(含兜底)法院监察部门,报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议
2026年条例审判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和院长、庭长司法人员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8种(含兜底)法院党组领导下的督察部门

数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三份规定原文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这部条例对院长、庭长和普通法官要求不同:院长、庭长违规改变办案意见,要造成裁判错误和严重后果才担责;法官违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作出裁判,本身就算故意违反审判职责。这是因为,第十一条对院庭长改变办案意见、过问案件两种行为加了「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第八条对违背审委会决定的裁判没加。对法官来说,不执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案子后来纠正了也可能丢掉员额。

不同看法最高法说,条例既要失责必究,又要防止过度追责。我们同意,八种情形能保护依法判案、事后被改判的法官;但管不到违背审判委员会决定作出的裁判。这是因为,八种情形讲的都是改判的原因,而这种裁判本身就违反第八条。

前瞻最高法2027年3月的工作报告。我们判断,最高法2027年的工作报告不会写出依照这部条例被追责的人数。这是因为,追责由法院党组领导、督察部门在内部处理,这次的案例只写「原法官刘某」这样的称呼,发布会材料也没有给出追责总人数。法律理解不一致、能合理说明而被改判,法官不担责;违背审委会的决定判,却可能丢掉员额。

我们的立场

我们支持公民批评法院和法官,包括对判决不满的人在网上公开批评。这是因为,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排除的是「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最高法这次也说,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最高法公布的案例里,曹某不服判决,在网上发布针对法院的负面言论,法院说他用侮辱性言辞诽谤承办法官,公安机关对他行政拘留五日;我们不支持侮辱和诽谤,但对他为此失去五天人身自由表示同情。这个案例被当作保护法官的典型公布,读到它的人会知道:在网上骂法官,可能被拘留五天。

综合界面新闻、中国新闻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政府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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