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年调查工业污染的环保志愿者张文斌10月20日在家乡新疆乌鲁木齐被江西警方跨省带走,被带到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公安局。他的家属说,办案警察在电话里告诉他们,张文斌涉嫌敲诈勒索罪,至少要在里面待37天,要家属寄衣物过去;家属没有收到任何刑事方面的通知书(未经证实)。到10月30日,还没有看到万载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家人只从办案警察的电话里知道罪名和拘留期限。
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引述张文斌妹妹的说法:10月20日晚,张文斌原定和朋友聚餐却没有出现,手机一直关机,连续两天没去上班;21日下午,家属发现他已失联30多个小时,到乌鲁木齐当地派出所报案。按这篇文章的说法,警方调看监控录像后发现他被人带走,家属在派出所得知,带走他的是江西省公安机关的警员。这篇文章所在的公众号,现在已经查不到。
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拘留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再在7日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刑事拘留最长因此是37天。第八十五条还规定,除了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并且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张文斌经营微信公众号“零距离污染特工队”,目前能看到最早的文章发于2017年,主要追踪工业污染。这个公众号多次追查江西的污染:2018年1月,张文斌团队实地取样,揭露万载工业园区雨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并披露当地垃圾填埋场长年向锦江排放渗滤液;2023年5月,公众号又发文指万载工业园区内特定企业存在锂废料污染。
这不是他第一次在调查污染时出事:2015年,他和另一名志愿者在北京大学东门附近准备拍摄万泉河排污口时被北京警方带走;2019年江苏响水化工区爆炸后,他赶到现场调查污染,以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带走调查,当天下午获释;2023年,他受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委托在山西吕梁斜沟煤矿调查,拍到矿区向黄河支流排放黑色废水后,被厂方人员殴打,车辆也被损坏。
- 2015年在北京大学东门附近准备拍摄万泉河排污口时被北京警方带走
- 2018年1月团队实地取样,揭露万载工业园区雨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
- 2019年到江苏响水化工区爆炸现场调查污染,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带走,当天下午获释
- 2023年在山西吕梁斜沟煤矿调查时被厂方人员殴打,车辆被损坏
- 2023年5月公众号发文指万载工业园区内特定企业存在锂废料污染
- 2026年10月20日在乌鲁木齐被江西警方跨省带走
- 2026年10月21日家属发现他失联30多个小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数据:媒体报道;2026年两条是家属的说法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我们认为,警方最需要说清楚敲诈勒索指的是哪件事。这是因为,带走张文斌的是万载县公安局,而他2018年和2023年两次公开揭露的,都是万载工业园区的污染;到目前为止,警方只在电话里说了罪名,家属没有收到书面的刑事通知书,也还没有看到万载县公安局发布通报。
不同看法警方可以说,案件还在侦查,刑事拘留期间不便公开案情,最多37天后检察院就要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我们同意侦查期间不必公开全部案情,但这不改变我们的看法。这是因为,警方从万载跨省到乌鲁木齐带人,而万载正是他两次揭露污染的地方;敲诈勒索指向什么事不说清楚,外界就没法判断这次拘留和那些揭露有没有关系。
茉莉花的预判拘留满37天以后,张文斌会不会获释回家。我们判断,到2026年11月30日,张文斌不会获释回家。这是因为,警方跨省带人,给出了具体罪名,又告诉家属他至少要在里面待37天;他2019年在响水被带走时当天下午就获释,这一次警方一开始就说了至少37天。
我们的立场
我们支持公民揭露污染、批评和检举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我们同情张文斌和他的家人:他多年在各地调查污染,被打过、被警察带走过;这一次带走他的是他两次揭露过污染的万载县的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