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10月9日对潘当仁等41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安全事故罪、行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各被告人被判处16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查明,在忻州市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矿区,2006年至2022年先后发生48起重大伤亡事故,造成54人死亡。
对遇难者和他们的家人来说,这次判决认定了责任:法院说,潘当仁、王苏东等41人都是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管理职责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部分事故发生后,陈开松、陈立普等承包工队负责人和分包人没有按规定报告,耽误了抢救。法院查明,两名矿主潘当仁、王苏东把掘进、开采工程发包给没有采矿资质的多个工队,工队又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矿上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候组织生产,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训不到位,没有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还在停产整顿期间违规生产。山西省联合调查组2023年通报说,矿上出了亡人事故后,矿企封锁消息、隐匿不报,把遇难矿工的家属分别安排到外地单独谈判,用威逼利诱、私下达成高额赔偿、签订“封口协议”等办法逃避责任。
法院认定,潘当仁经营代县精诚铁矿和精诚矿业一采区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给多名国家工作人员送了折合人民币862.6967万元的财物;王苏东经营代县程林铁矿和精诚矿业二采区期间,给多名国家工作人员送了270.5万元。潘当仁的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7年,行贿罪被判11年,决定执行16年;陈开松等7人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2名只对1人死亡负有责任、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被判缓刑。
精诚矿业的瞒报是在媒体报道以后查清的。2023年6月29日,有媒体报道说,2007年至2022年,精诚矿业有30多名矿工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被瞒报,山西随后组建联合调查组。调查组7月30日通报,到2022年“9·1”滑塌事故前,精诚矿业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属地监管部门没有对它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对包括精诚矿业两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28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对16名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4年1月,2010年初到2021年初任代县县长的郝江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说郝江陵在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并涉嫌受贿犯罪。
- 2006—2022年矿区先后发生48起重大伤亡事故,造成54人死亡(法院查明)
- 2022年9月1日精诚矿业地面排土场坍塌,造成3人死亡
- 2023年6月29日媒体报道精诚矿业有30多名矿工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被瞒报
- 2023年7月30日山西省联合调查组通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
- 2024年1月18日原代县县长郝江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2026年10月9日原平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41名被告人获刑
数据:原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山西省联合调查组和山西省纪委监委的通报及相关报道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这起案子里,因54人死亡判的刑,比因行贿判的轻。潘当仁的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顶格”判了7年,行贿罪判了11年,合并执行16年;也就是说,按重大责任事故罪,矿上死了54个人,矿主最多判7年。
不同看法法院说,量刑是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和在犯罪中的作用决定的;对两名只对1人死亡负有责任、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适用缓刑,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我们同意量刑要看每个人起的作用;但对造成几十人死亡的矿主,7年的上限和后果不相称。
展望收钱的国家工作人员会不会被点名。我们判断,到2027年12月31日,官方不会公布收受潘当仁、王苏东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姓名。这次的判决消息只说“多名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的通报只说对16名公职人员立案,没有写名字;后来被点名的原代县县长郝江陵,通报也没有说郝江陵收了这两名矿主的钱。
这座铁矿死了54个人,查清瞒报却是从一篇媒体报道开始的。
综合新华网、界面新闻、新华社、京报网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