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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范丞丞遭公开追债3.35亿! 对方怒批:5年一分都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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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筱涵/综合报导

大陆女星范冰冰与弟弟范丞丞近日卷入一宗高额债务争议。东阳嗨乐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嗨乐影视)9月24日发布公开信,指控一笔早已取得生效判决、金额高达人民币6700万元(约台币3.35亿元)的债权,进入强制运行多年后仍「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并将矛头指向范冰冰、范丞丞及相关公司。

▲范冰冰和范丞丞。(图/翻摄自微博/范冰冰、范丞丞)

《巴清传》投资案埋下纠纷 6700万判决早已生效

整起争议源自2017年的电视剧《巴清传》,该剧原名《大秦女首富》,当时由嗨乐影视参与投资,投入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不过作品后续因各种风波未能正常播出,双方因此爆发投资款返还争议。

根据嗨乐影视公开信内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9月7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爱美神公司返还投资本金及收益,合计约人民币6700万元(约台币3.35亿元),另外还须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然而判决进入强制运行进程后,嗨乐影视称,因爱美神公司名下查无足以运行的财产,导致这笔债权多年来始终无法实际受偿。如今判决生效已近5年,公司因此选择公开发信追讨。

嗨乐影视质疑资金流向 点名范冰冰、范丞丞工作室

争议之所以进一步延烧,关键在于嗨乐影视对爱美神公司过往资金流向提出质疑。嗨乐影视在公开信中援引审计报告与银行流水数据,声称2018年至2020年间,爱美神公司曾向范冰冰旗下两家个人工作室累计转帐超过人民币2亿元(约台币10亿元),另外也曾向范丞丞的个人独资工作室转帐近人民币千万元(约台币5000万元)。

嗨乐影视因此质疑,在公司已面临债务问题的情况下,相关大笔款项是否涉及关联交易,甚至是否存在将公司资产转移至关系人名下的情形。

此外,公开信还提到,2021年至2024年间,范丞丞名下工作室曾多次向爱美神全资子公司北京二十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汇款,款项被指用于支付员工薪资及公司日常营运。

嗨乐影视并声称,爱美神公司进入破产进程时,可供清偿的财产仅剩人民币22.03元(约台币111元),进一步加深其对过往资金流向的质疑。不过,以上关于资产转移与关联交易的指控,目前仍属嗨乐影视一方主张,是否构成法律上的逃避债务行为,仍需由司法程序认定。

范冰冰方委托律师回应 强调「公司、个人责任应区分」

面对公开追债,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9月25日发布声明,表示已接受范冰冰、周海国及爱美神公司委托,处理相关法律事宜。

律师方面强调,公司本身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公司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公司承担,企业责任与股东、自然人的个人责任必须依法区分。

至于嗨乐影视要求范冰冰等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律师方认为,仍应透过正式诉讼程序,由法院根据证据判断,不能仅因公开信中的指控就直接认定个人负有偿还义务。

嗨乐影视反击:不接受「用舆论影响司法」说法

嗨乐影视随后也再度回应,否认公开发信是在「以舆情裹挟司法」,并强调其提出的相关资金流向,均是依据审计报告与银行流水数据整理而来。

公司同时要求范冰冰一方针对相关大额转帐提出对应的合约、发票及付款凭证,以说明款项实际用途,并表示若双方对此仍有争议,「只能法庭见」。

目前整起事件的法律内核,在于范冰冰本人是否需要对爱美神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要进一步追究个人责任,仍须确认是否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借由关联交易逃避债务等情形,而这部分目前尚未有最终司法认定。

截至目前,这笔人民币6700万元(约台币3.35亿元)债权的运行问题仍未解决,双方也已从公开喊话进入法律攻防阶段,后续是否会再展开新的诉讼程序,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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