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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潘焯鸿夫妇被控诈骗600万元百分百担保贷款 准保释11.2再讯

潘焯鸿夫妇被控诈骗600万元百分百担保贷款 准保释11.2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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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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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监察」主席潘焯鸿及其妻子,被指于 2021 年虚报其外科口罩制造公司的资料,诈骗「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600 万元贷款。两人被控一项欺诈及合共四项洗黑钱罪,案件周一(28 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提堂。潘身穿深蓝色衬衫、卡其色长裤,手持文件应讯。

二人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林希维应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 11 月 2 日再讯,以待转介区域法院文件。期间两名被告获准以各 10 万元保释,条件包括每周到九龙城警署报到一次、不得接触证人、居于报称地址,另除了潘可在本年 10 月 8 日至 12 日离港外,两人在其余时候均不得离港。

被指诈骗 600 万元百分百担保贷款

被告潘焯鸿(56 岁,商人)、朱瑞芳(54 岁,商人),同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7 月 30 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籍作欺骗,即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虚假地表示,由潘及/或「诺翘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为申请「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百分百担保贷款所提供的资讯均属真实准确,并意图欺诈,诱使汇丰处理该贷款申请,及诱使香港按揭证券保险有限公司批准一笔金额为 600 万港元的贷款,从而使潘及/或朱及/或「诺翘生物化学」获得利益,或致使汇丰及/或按证保险公司蒙受不利或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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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另被控三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指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至大概同年 8 月下旬期间、同年 8 月 3 日至大概同年 8 月下旬期间,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财产,即于汇丰银行帐户中合共 2,894,634 港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士从可公诉罪行所得之收益,而仍处理上述财产。

朱则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指于同年 8 月 2 日至大概同年 8 月下旬期间,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财产,即于渣打银行帐户中的 341,400 港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士从可公诉罪行所得之收益,而仍处理上述财产。

KCCC289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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