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张女士反映,她和朋友8月在一家KTV唱歌时带进包厢的3部手机,后来拍出的照片都出现了若干个固定的紫色斑点,她怀疑镜头被KTV的激光灯灼伤;商家表示无法确定和包厢灯光有关。张女士已经就这件事向当地12315投诉。
张女士对媒体说,当天包厢里有多个固定灯和扫射的氛围灯,她和朋友晚上7点左右进去,9点结束;唱歌时她把手机放在桌上没怎么动,两个朋友用手机拍了不少照片。9月20日,她发现照片里有多个紫色斑点。她查看相册发现,8月26日下午拍的照片里没有紫色斑点,当天晚上11点拍的照片画面两侧出现了若干紫色斑点。
张女士希望商家赔偿维修手机的费用,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商家说,事情过了太长时间,手机镜头出现斑点的原因有很多,不能确定是不是在店里受损的,而且包厢的设备也经过了第三方检测。涉事KTV的店长说,店里都是摇头灯,没有激光灯,已经向公司报告,看门店的灯有没有可能导致手机镜头损坏,目前还没有得到答复;如果顾客继续影响店家的名誉,下一步会报警处理。
一家电商平台上卖激光灯的商家解释说,激光会不会灼伤手机镜头、灼伤到什么程度,和多种因素有关:功率约6W的激光灯离手机较近,或者功率约10W但离手机更远,都可能让镜头拍出的照片出现斑点;如果用的是小功率激光灯或者不用激光灯,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就比较低。
成都双流法院此前审结过一起类似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25年12月,杨女士在一家KTV包间用手机拍照后,摄像头出现紫色斑点,经手机品牌官方售后检测,确认摄像头因激光照射产生不可逆损伤,维修费用要两千多元。法院认为,娱乐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包括消费者随身携带财物的安全,KTV安装激光灯,经营者应当预见激光光束极易损毁手机、相机镜头,应当采取醒目、有效的警示措施。法院判决这家KTV的经营公司承担70%的责任,杨女士自己承担30%的责任,理由是她明知包间配备激光灯,仍持续举机拍摄。
综合香港01、光明网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