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核实北京科技大学、湖州师范大学官网通知确认11月1日起对规定劳务代扣增值税;原帖写“杭州”,对应截图及官网为“湖州”。
X平台一名用户发帖说,10月下旬,北京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陆续发出通知,自11月1日起,对咨询、设计、教育等七类服务的劳务报酬,按规定代扣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未经证实)。帖文说,有网友对此质问:“我增值啥了?我吃饭获得体力这也算增值?我买菜的票据能抵扣我的劳动所得么?”


第一张图是一段投稿的截图,投稿人说,问过在税务部门的朋友,大意是个人所得税照旧代扣,但个人要代开增值税发票,就要缴纳至少1%的增值税;投稿人也说,这位朋友的说法可能不精准。第二张图是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网页上的《关于我校向境内自然人发放劳务费代扣代缴增值税的通知》,日期是2026年10月26日。通知说,学校向校外人员、兼职人员等支付研发、设计、咨询、教育等七类劳务费时,要代扣代缴增值税。通知还说,一次(一天)的收入达到1000元起征点的,到2027年底按1%的税率代扣增值税,不到的免征。


第三张图是湖州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网页上的《关于2026年11月1日起校外人员劳务代扣代缴增值税的通知》,发布时间是2026年10月23日。帖文写的是杭州师范大学,这张图上的学校名称是湖州师范大学。通知说,学校向离退休人员、校外人员和学生支付这七类劳务款项时,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照旧代扣。第四张图是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9号公告,公布了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申报表,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目前已知:国家税务总局说,自然人发生规定的应税交易,由付款的境内单位代扣代缴增值税,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目前无法核实:图中两份通知是否出自这两所学校,以及杭州师范大学是否也发了这样的通知。
更新记录
- 11月1日 23:15 更新:已核实——北京科技大学、湖州师范大学官网通知确认11月1日起对规定劳务代扣增值税;原帖写“杭州”,对应截图及官网为“湖州”。
- 11月1日 22:55 首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