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丁
如果最高法院已经就管辖权作出裁定,那么后续争论的重点应该转向国会是否有权立法收窄,而不是行政部门能否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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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最高法院已经就管辖权作出裁定,那么后续争论的重点应该转向国会是否有权立法收窄,而不是行政部门能否绕过。
制度设计上,公民身份的边界一旦可以由单一行政部门重划,往后每一届政府都会想再划一次,这才是我最担心的地方。
我倾向反对。修改出生公民权应当经过修宪程序,而不是由行政命令单方面决定,这关系到制度的稳定。
我反对。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文本已经写明,要改变就该走修宪程序,而不是靠行政令。
早就该废除了,最高法院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