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 168 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大维修工程顾问公司鸿毅被控误杀、串谋诈骗等罪。债权人针对鸿毅提出清盘呈请,案件周三(16 日)于高等法院处理。鸿毅没有代表应讯,聆案官林泽铭颁令它清盘,鸿毅并须支付债权人一方的讼费。
债权人为唐耀国,被呈请清盘的公司为「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Will Power Architects Company Limited)。
鸿毅与董事黄侠然等 7 人,在大火后被起诉误杀、串谋诈骗、洗黑钱等 25 罪。该刑事案 9 月初提讯,「鸿毅」亦没有授权代表应讯,总裁判官苏惠德问黄侠然,是否没任何「鸿毅」代表?黄隔着玻璃称「有啲困难,还押紧⋯⋯」该案押后至 10 月 29 日再讯。
鸿毅与宏业被控误杀
黄侠然、鸿毅、大维修总承建商宏业与其董事何建业,同被控 5 项误杀罪,鸿毅与宏业则被指控在招标及监管过程串通造假,隐瞒宏业的诉讼纪录,助宏业中标取得逾 3 亿元合约。
另外,市建局 2026 年 6 月公布,约有 40 宗法团或业主聘用鸿毅为维修工程顾问,并已展开维修工程的个案,包括牛头角安基苑。由于鸿毅正接受执法机构调查,极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大厦维修工程顾问职责,市建局会协助相关法团/业主重新招标。
屋宇署与劳工处 2026 年 9 月亦公布,起诉大维修顾问「鸿毅」及董事黄侠然、总承建商「宏业」及两董事侯华建与何建业,以及注册检验人员吴跃,共 259 项《建筑物条例》控罪及 25 项违反职安健条例的罪名。
HCCW489/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