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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 事件|父母申 Danny 人身保护令 高院 8.7 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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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的父母上周(7 月 31 日)向法庭入禀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释放」正由收容所照顾的男婴 Danny。司法机构网站显示,高等法院将于本周五(7日)处理有关申请,负责法官为欧阳桂如,预料需时 60 分钟。Danny 的父母指男婴遭不人道对待,社署在法庭未授权下「非法采取」最严苛措施,要求法院尽快处理社署非法行为。

男婴 Danny 的父母上周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指 Danny 「受虐」。(资料相片)

早前在家诞下 Danny、并因拒绝验 DNA 而被捕的 Danny 父亲曾伟邦及母亲关佩仙,上周向法庭入禀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释放」正由收容所照顾的男婴 Danny。父亲曾伟邦当日指,儿子在社署照顾下健康情况每况愈下,又未能恒常饮母乳、患湿疹后自己要求为其搽橄榄油亦被拒等,认为 Danny 「受虐」。

高等法院将于本周五(7日),由法官欧阳桂如处理有关申请,预料需时 60 分钟。两人今日指昨日透过电邮邀请社署会面,希望在开庭前尽最大努力,争取为 Danny 安排合理待遇。就今年 6 月 26 日,法庭向 Danny 颁布三年保护令,二人指当日的命令旨在将 Danny 付托予保良局照顾及接受法庭监管 36 个月,命令要求社署协助安排适当住宿、医疗及探视,但并未授权社署从父母手中将 Danny 分离及下达接触禁令。

二人重申,如社署认为要将 Danny 「羁留」于保良局及限制父母接触,应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接触对 Danny 造成伤害及必须将 Danny 分离。二人重申申请人身保护令、而非就法院命令上诉,是因 Danny 遭「不人道对待」,以及社署在法庭未授权下,「采取最严苛的措施」对待家庭,故要求法院尽快处理社署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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