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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案|法院保安禁携胡耀邦书入庭 司法机构:会评估展示物品干扰法庭秩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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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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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被指煽颠案周五(28 日)处理被告求情。前常委邓岳君携带讲述六四前中共总书记胡耀邦生平的书籍旁听,遭法院保安员阻止,要求他将书寄存否则不能入庭。邓引述保安指该书「敏感」,又曾以刀比喻,指即使不展示都不能带入法庭。

「女长毛」雷玉莲称,在法院安检处有警员称「你两个袋唔可以攞入去」,保安员则表示「如果唔寄存,就唔可以入去」。不过,上周在法院外被警员扣押记协「逆风而行」匙扣的陈剑琴及李盈姿,今次可带匙扣入法院及法庭,未遇阻止。

司法机构周五晚回复,引用今年 2 月由政务长发出的规则,指人员会评估包括旁听人士展示物品干扰法庭秩序在内的风险,可禁止任何物品带进法院大楼,亦可要求存放于贮物柜。

邓岳君:法院保安禁带胡耀邦书
指敏感不能入庭

邓岳君周二到法院外排队,当时已带书随身阅读,该书为《胡耀邦(1915-1989)》第一卷,网上简介指在北京出版,作者为 5 名曾经在胡耀邦身边工作的人,该书讲述胡的生平。

邓岳君指,他周五进入法院接受安检期间,有保安员指该书属「敏感书籍」、「净系睇个封面都拒绝」,并引述对方称「书有敏感字眼、敏感嘅人物,呢单案件亦牵涉到呢啲事情,基于避免引起敏感嘅顾虑,所以建议我畀佢哋保管。」

鄧岳君
邓岳君周五离开法院时将书籍放身前,他指有警员向他「叮嘱」构成不恰当行为。

邓指他初时拒绝对方要求,但对方告知若不遵从则不得入庭旁听,他又指,当时提出折衷方法,表明只会将书带在身、不会在法庭展示,但对方引刀为喻,称「你带把刀仔带喺身,但你话唔展示,得唔得呀?」

邓认为以刀比喻书籍并不恰当,反问对方「系咪即系惊呢本书厚呢?如果我攞嚟扑人、攻击人呢,系一个武器呀?」而对方称「系呀、系呀、系咁㗎」。邓一度尝试投诉,惟获告知需按程序处理,他为了旁听选择遵从,将身上物品交托朋友保管,然后获准通过安检。

雷玉莲:警与保安要求寄存物品

「女长毛」雷玉莲同样指,她接受法院安检时,有一女警称「你两个袋唔可以攞入去」,保安员则表示「如果唔寄存,就唔可以入去」。

雷续指,最终保安员仅容许她带电话及水樽入庭,其他所有物品,包括写有「黑白是良知」的布袋、写上「风雨同路」的摆设、写上「喃呒啊弥陀佛」的灰色 T 恤等,均须寄存。

雷玉蓮
雷玉莲离开法院时才能取回物品。
司法机构:会评估展示物品
干扰法庭秩序的风险

《法庭线》向司法机构查询,为何上述物品不可带入法庭内、法庭职员以甚么标准衡量、就禁带物品入庭一事,司法机构是否与警方有协调、措施是否适用于未来的案件等。

司法机构周五晚上回复,引用 2026 年 2 月由司法机构政务长发出的《维持法院秩序和确保法院安全的法院大楼规则》,指根据该规则,「一般情况下,法庭使用者进入法院大楼时只可携带与法庭事务相关的物品。」

司法机构又指,司法机构人员、保安人员或其他获授权人员「经评估个别情况的风险(包括旁听人士展示物品干扰法庭秩序的风险),可基于维持法庭秩序及安全理由,禁止任何物品被带进法院大楼。」

发言人续指,「相关人员亦可指示拟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士接受按合适情况而实施的保安检查,并可要求有关人士将该物品存放于贮物柜/其他指定的地方或弃掉(如适用)。」

上周被警扣押记协匙扣
周五入法院无阻

上周五支联会案裁决日,警员在法院外搜查排队旁听人士的随身物品,《法庭线》统计至少 7 人被要求扣押近 20 物品。前区议员陈剑琴与李盈姿的记协「逆风前行」匙扣,当时皆被警员扣押,要求她们稍后到警署领回。

陈周五到西九龙法院旁听求情,向记者展示在背包上的记协匙扣。她称带着平常出门的背包,「我无特别去要抽起啲乜嘢嘢,因为其实上次我都无特别谂要带啲乜嘢嘢嚟,我就系正常嘅生活,平时就系揹个咁嘅袋,我唔执袋之嘛纯粹,我唔想因为佢无啦啦加咗一啲,我唔知做乜事会有嘅措施,然后我就自己去设条线畀自己,或者猛咁去 censor(审查)自己。」

李盈姿
李盈姿周五展示匙扣。

陈续称,「佢又冇一个合理解释畀我,如果佢话记协匙扣、佢没收(扣押)过嘅嘢以后唔可以喺法庭出现,咁你明确讲咗,咁我咪知啰⋯我唔想自己本身正常嘅生活受到影响,或者自己限制咗自己。」

李盈姿周五早上近 8 时到达法院外,向记者展示记协匙扣,称「我屋企锁匙嚟㗎嘛,点会唔带。」记者散庭后向两人查询,她们皆指抵法院时已毋须向警方登记或接受搜查,而法院安检时亦没有被禁止带匙扣入法庭。

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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