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有名无主」案从2020年74件攀升至2025年730件。这些往生者可能经过3天、1个月才被发现,人生最后一哩路,即便有亲属,但却无人认领遗体。
那些协助「有名无主」者敛葬的人,是与他们完全素昧平生的里长、警员、法医、县市社会科公务员以及慈善团体。我们深入访谈这群陪伴亡者最后一段路程的人们,透过他们的经历,带读者了解他们看到什么、做了哪些选择,也看见一个愈来愈多人,在人生最后与社会失去链接的时代。
(以第一人称自述呈现)
「里长,你可不可以去看看?」这句话,我当里长15年来不知道听过多少次。
近10年我接过约20件孤独死案件;不少是里民丧偶后,一人独老过世。最先发现异状的,通常是邻居及关怀据点的志工,志工平常会特别留意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里民,一旦发现有人好几天没露面,就会来找我。
我印象很深的一个故事,里民说,他隔壁一位快80岁的老人家,每天都会出来倒垃圾,常到巷口走动,结果好几天都没看到人。现在的社会,邻居有往来已经很难得,不太知道邻居的子女、亲戚住在哪里,也没有联系方式,只能来拜托我去看看。
铁门锁着,我到底该不该破门而入?如果屋内失火冒烟,或有人喊救命,那当然是「急难」,可以请消防人员帮忙;但如果隐约飘出异味,或许只是囤积垃圾、卫生习惯不好,我要怎么确定一定出事?
那次我只好请警察陪同,自费找锁匠开门,进去找了一圈,里面都没人,后来另外一位邻居联系上他的子女,才知道老人家没事,只是暂时搬去跟女儿住。但我担心,如果对方告我私闯民宅,怎么办?法官也许不会判有罪,但我得承担跑法院的风险。
但有时,光闻到强烈味道,就能判断有人在里面过世。
有一次是往生者坐在椅子上,身体严重腐烂,殡葬人员搬动遗体时,手脚直接掉落。这位往生者刚出狱不久,身旁还遗留高粱酒与吸食毒品用的「水车」(吸食器);我们这里也发生过独居的身心障碍者,在寒流天准备洗澡时猝死,被发现时已过世多日,遗体肿胀。
遇到这种情况,我进到现场后,会马上打电话给地方员警。65岁以上的往生案件,警察和鉴识人员判断没异样,会请我打电话给卫生所医师来「行政相验」,开立死亡证明书;但如果离开的是年轻一点的青壮年,一般来说不太会突然死亡,通常会由警方申请「司法相验」,确定是否有「他杀」疑虑。
看过这么多,只能说,孤独死不分男女老少。
我有个里民慈善群组,用来筹措这些独居弱势者的紧急医疗费、丧葬费。我的群组筹钱很快,我也都会记清楚谁捐了多少钱、用在哪。
我常告诉大家遇到这样的事要转念,转什么念?别人需要你帮助的时候,你伸出援手,是给你机会积阴德。
我们派出所执勤警察抵达现场后,会联系鉴识小组来。鉴识警察会询问报案人:当时怎么发现的?进门后看见什么状况?确认屋内有没有外人侵入的迹象,初步排除他杀嫌疑;也会查看现场有无药袋或其他与死因可能有关的物品。鉴识人员会尽量多拍照,像是亡者陈尸位置、遗体上的伤痕或药物注射痕迹等,以帮助厘清死因。
我在南部服务,发现很多亡者家中杂乱,与蚂蚁、蟑螂共存,有时是一间大大的透天厝,却只住着一个人。
多数孤独死者被发现时,脸部早已反黑、全身僵硬,现场弥漫一股浓厚、类似死老鼠或食物腐败的气味;遇到这种现场,所有人都看着警察处理,你好意思说「我会惊(我会怕)」?当然只能撑着。前辈总是教我们:「当作是在做功德。」
有时,现场腐败的异味浓到残留在衣服上,回到派出所后仍然闻得到。有些同事处理完案件,会特地到大庙走一走,让心里安定。
鉴识警察现场采证的同时,派出所警察会确认亡者身分。若第一时间找不到家属,就先通知县市殡葬管理处合作的殡葬业者,将遗体送往殡仪馆,并报请检察官相验。回到派出所后,再透过户政系统查找亡者三亲等内血亲,逐一打电话联系。通常会优先寻找直系血亲;没有直系血亲,或直系亲属不愿出面,再找叔叔、伯伯等旁系血亲。
很多独居亡者早已和家人失联多年。家属担心死者在外欠债,或不愿负担丧葬费用,大多不想接手处理,有的人还会直接挂电话。我只能「拜托」家属:「你们兄弟俩以前发生什么事,我不知道;但现在人已经走了。你若无爱(bô-ài,不愿意)也无关系,至少帮忙他走完最后一程,交给社会局。」只能好言相劝,请家属至少把进程走完,出面签署委托书,将大体交由社会局善后。
当警察看过这么多案件,觉得人生无常啊!为什么一个人突然就没了?离开后,连一个出面处理后事的人都没有?这些问题,我也没有答案,只能在自己的分内,尽量帮他把最后一段路走完。
以我接触的案件来说,独居者死亡一到三天后才被发现,就可能被视为「孤独死」。台湾天气炎热,死后一天就可能流尸水,接着因细菌腐败、产气,遗体逐渐膨胀成「巨人状」。
但对我而言,孤独死跟死亡原因、方式不一定有关。不管是自杀、因病过世、在家中腐败多日或死在医院,关键是,死亡后,是不是有人马上处理后事。
人活在世上,除了自己,总会跟家人、朋友产生关系,如果这些人都不存在了,就是孤独。我每个月至少会处理一、两件这类案件,警方其实很努力找亲属,可是愿意第一时间出面的人变少了。
遇到孤独死案件,我常常挣扎:这个没有人替他说话的往生者,我要不要多做一点?要不要解剖,要不要再进一步厘清死因?
例如,这件孤独死案件如果涉及医疗纠纷,不解剖其实没有人知道。但我希望至少留下正确、完整的纪录,未来有人要回头追查时,才能知道真相。
相验时,我会拍摄遗体外观,检查眼睛、手脚及生殖器,按压胸部、腹部等,通常再搭配周围证据,像是家属笔录、现场药袋、目击者说法及监视器画面,来综合判断是否有疑点。现在还比以前多了计算机断层(CT),如果判断有外力介入,我们会把遗体送去照CT。
以前检察官及法医必须跑现场、跑民宅,在没有灯光、环境恶劣的地点验尸,我们经常一天要跑好多不同的地点,时间大量花在车上;现在士林地检的案件几乎都会在现场搜证后,立即将遗体移置到4℃冷藏的第二殡仪馆里的相验解剖中心,比起许多县市情况好些,至少遇到孤独死案件,遗体腐坏的时间不会再拉长。
对法医来说,每个人怎么死的都很重要。我一直相信,一个国家是否进步,就在于怎么去好好处理这些社会没有看见的人,让司法和往生者都有尊严。
我2015年调到台中大里区公所社会课任职,其中一项业务是负责「有名无主」案件。
警方找不到家属,或家属不愿出面的死亡案件,就变成「有名无主」。通常,台中生命礼仪管理处或是承案检察官会发公文及死亡证明书来公所,让我们制作「死亡公告」──请亡者家属25天内认领遗体,不然,就由政府来发落后事。
死亡公告没有一定的书写规格,大多写往生者的出生年月日、身分证前几码、户籍地址。我还会到殡仪馆网站查找亡者的冰柜号码,让有意出面的家属看到公告后,可以直接到殡仪馆看遗体。
不过,公告只张贴在区公所公告栏及官网上,要被看见,真的不容易。为了提高家属认亲机会,我还会再多做一步──向户政事务索取亡者的三亲等数据,将公告及死亡证明书影本挂号寄给亲属。就算仍然没有回音,后事办完后,我还是会把树葬证明寄过去,家属哪天想祭拜,才找得到地方。
10年来,我经手约45件案子,只有不到5件完全没家属,多数至少会有手足,但9成5以上都不会有人出面处理。像前人交接给我的第一案是「母子3人烧炭自杀」,过世大约一周才被发现,因为有债务,家属避而远之。最近我也接到一位往生者的姊夫打电话来,说姊姊早已失智,他们年纪都大了,无力处理弟弟后事。
会来联系我们的家属真的很少数,大部分关心:「家人什么时候、怎么过世的?(自己)经济有困难,可以不领(遗体)吗?」如果有意愿领,但没钱办后事的话,我会介绍助丧慈善团体给他们。也曾有人跟我说,他跟往生者「结婚」十几年了,结果却只是「同居」;法规上不能让无血缘的人认领遗体,我只能请他联系后事处理单位。有人要送亡者最后一程,当然很好。
所以说,每一案都有故事啊!不管往生者生前怎么样,「无人来拜」还是会「毋甘(心疼)」。我是佛教徒,平常做功课,就顺便帮往生者念《阿弥陀经》、《地藏经》;如果刚好有法会要举行,我会去写个牌位,多给往生者一道祝福。
我既然要做,就要做好一点,视为家中长辈过世,帮他入土为安。毕竟有缘碰到了嘛。
我们1995年成立以来,做过约1,400件助丧案件,其中约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是无主案。今年(2026)4月的10件中,就有4件是没人认领的遗体,无主案件愈来愈多。
可能很多人觉得,没人认领,就简单处理;但我一直觉得,往生者该有的尊严,一样都不能少。
不同县市、公所替无主大体送行的方式不太一样。有的县市委由殡葬业者承办「联合奠祭」;有的公所运用急难救助金找殡葬业者处理;有的则交给像我们这样的民间爱心团体免费办理。有些区公所遇到无主案件公告期满,会先咨询社会局处理方式,社会局知道我们长期协助慈善殓葬,会介绍公所来找我们。不只台中,屏东、高雄、桃园的案件,我们都处理过。
做久了,看见家属不愿意出面的原因:有的家庭经济不好,拿不出丧葬费,办一场后事至少十几万元,还得支付大体冰存费,只好不认领。有人则是知道,只要等公告期结束,自然会有人替往生者办后事,等到我们接手后,才又突然出现。前阵子,还有家属来问我们:她5年前以无主案件办完后事的父亲,最后被葬在哪里?
我们会帮往生者立牌位、拜饭、召魂、诵经;考量许多长辈生前生病、吃了很多药,还会特别诵读《药师忏》或《水忏》替他消灾解厄。为了能排到好日子办告别式,我们还在台中东海火化场设了一个「货柜礼厅」,约可容纳20人。虽然没有豪华花海与布置,但我们会请志工参与公祭,帮忙捀斗(phâng-táu)、撑伞,该有的尊严一样都不少。
有时候,公所也会特别跟我们说,这位往生者虽然没有亲属认领,但有朋友很想送他最后一程,能不能通知他?我们一定会通知。只要有人愿意来,一方面让亡者得到安慰,另一方面,也让活着的朋友不会留下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