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揭露围标问题需急切处理,政府提出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包括就授权票提高门槛,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将于周五(11 日)结束。「全港业主反贪腐反围标大联盟」周四到湾仔民政总署递交意见书,署方派员接收。
大联盟发言人庄荣辉认为,政府建议的「投票门槛三级制」门槛仍然过低,应一律要求 20% 或 400 名业主亲身出席。至于政府要求参加工程申报利益,并列明虚假申报属违法,庄质疑「相比起佢围标攞返嚟嘅利润,简直系杯水车薪,完全不成比例。」
庄:业主出席、
亲身投票门槛仍过低
「全港业主反贪腐反围标大联盟」在意见书指出,欢迎政府提高业主大会的出席及投票门槛,即引入「三级制」,如每单位需承担 3 万元的工程,业主须亲自投票的门槛为 5% 或 100 名;每单位需承担 8 万元、12 万元,门槛则分别增至 8% 或 150 人及 10% 或 200 人(以较少者为准)。
惟庄荣辉认为,「三级制」的门槛仍然过低,建议一律要求 20% 或 400 名业主(以较少者为准)须亲身出席及投票。
他指在宏福苑事件后,居民亲身出席业主大会的比率「(要求达到)两成系闲闲地,两成系咩概念呢,400 户嘅大厦,80 个人咋嘛,1,000 户嘅大厦,200 个人,我讲紧重大维修,好多钱嘅嘢嚟,佢哋有咩理由唔关心?」
庄认为,政府一方面想提升须亲身出席大会业主人数的门槛,一方面又担心开不成会,他形容「大联盟」的意见书是一颗「定心丸」,因为以他们过去出席业主大会的经验,业主是很想开会,只是法团不愿意开会或不肯披露文件。


庄:未解决伪冒授权书问题
政府另建议,每名获授权代表可以持有的授权文书,不得超过单位总数的 2% 或 20 份。
大联盟在意见书指出,该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有心围标的不法之徒可透过聘用或邀请其他人士,协助分批持有授权书,举例即使有政府提出的规定,围标者聘 10 个人就可以持有 200 份授权书,形容对于围标集团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
庄荣辉补充,是次咨询文件只建议授权人、被授权人都要签名,这未能解决伪冒授权书的问题,「如果我呃得你嘅,冇难度㗎㖞,(只系)揾多个人签名」,认为政府可以考虑透过政府自己的「智方便」系统确认业主的身分。
庄:若有心造假
措施后果杯水车薪
至于政府建议,法团须要求参加工程的人士申报利益关系,庄指屋宇署、物监局亦应协助披露服务供应商、工程公司的董事资料,「政府披露佢哋喺边间公司工作,系好合理嘅事情,但依家业主要查啲资料,系难过登天」。
庄又认为,民政总署要求法团「自己问工程师申报」,并在相关表格增加声明,并列明提供虚假申报属刑事罪行、有罚则,措施未必有效,「呢啲声明、呢啲申报,如果有人有心要造假,相比起佢围标攞返嚟嘅利润,简直系杯水车薪,完全不成比例。」
庄指,政府应定期检视市场变化,立竿见影处理围标问题,保障业主权益,这不仅是金钱损失,「宏福苑系一个好惨痛嘅教训,我哋唔可以令灾民嘅痛苦白白咁去承受,我哋唔希望呢啲痛苦喺其他大厦、其他屋苑重复。」
另有记者问及黄碧娇收取授权票一事,庄指做法不犯法但「唔道德」,「原因系一个同屋苑冇直接关系嘅人,点解要攞咁多票,去帮手投票呢?」又指黄碧娇曾经就宏福苑「天价」维修事件,公开批评他「阻住维修」。

政府就 5 方面提建议
政府今年 8 月 12 日就《建筑物管理条例》提出修订建议,并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咨询期将于周五结束。政府指,是次修例建议涵盖五大主要方向,包括:
(一)提高大型维修工程及大额采购决定的出席及投票门槛;
(二)完善委任代表文书制度,设立每人可持有委任代表文书的上限;
(三)完善利益申报制度,政府建议法团须向参与工程的人士,提供指定格式的申报表格,要求各方披露彼此之间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
(四)加强主管当局权力,介入管委会主席无合理理由取消业主大会,委任合适指明人士,例如业主、持牌物管公司或持牌物管人,另定日期召开并主持会议;
(五)清晰会议程序,透过修订条例,进一步清晰有关举行业主大会的程序的相关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