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初级法院周五(11月6日)裁定,69岁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区锦新涉及颠覆国家政权、联系境外组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及违反保密等罪名成立,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这是澳门特区成立以来,首宗依《维护国家安全法》作出判决的案件。区锦新自2025年7月30日被捕后一直遭到羁押。截至周五中午,辩方及家属尚未公开说明是否提出上诉。
法院判处区锦新一项颠覆国家政权罪监禁11年3个月;两项联系澳门以外组织、团体或个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罪,各判3年9个月;违反保密罪判刑9个月,数罪并罚后合并执行12年6个月。
检方原先起诉区锦新三项颠覆国家政权罪、三项境外联系罪及一项违反保密罪。法院认为其中两项颠覆罪未能排除合理疑点,判决罪名不成立;另一项境外联系罪则因与颠覆罪涉及相同行为,不另行处罚。
法院发布的判决摘要称,区锦新长期协助被当局称为“境外敌对组织”的团体,搜集并散播被法院认定为虚假或歪曲的政治信息,意图煽动澳门居民仇视中国中央政府,并破坏中国的宪政制度。
法院还认定,区锦新在2023年至2024年间与多个境外组织合作,提供信息以促使外国对中国及澳门采取敌对行动,并试图干扰澳门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法院没有公布涉案境外组织名称,也未完整列出被认定为虚假或歪曲的信息内容。
违反保密罪则涉及区锦新担任立法议员期间,将立法会有关博彩经营批给合约续期的闭门会议内容,披露给境外组织。
法院表示,区锦新是初犯,也承认相当部分事实,但认为其主观故意程度高,相关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国家安全后果,因此判处长期监禁。
闭门审讯引发程序争议
案件分别于今年9月16日及18日闭门审理,法院以避免损害国家安全为由禁止公众旁听;周五的宣判则对公众开放。
澳门法院称,区锦新接受法院指定律师,并与律师保持密切沟通,家属探视申请也获定期批准。不过,区锦新的女儿此前向美联社表示,家属选择的律师无法在狱中与他会面,亲属近一年也无法正常与他联系。现有公开资料不足以独立核实两种说法。
具有葡萄牙及欧盟公民身份的区锦新,曾任教师,并从2001年至2021年担任澳门立法会议员。他长期公开批评政府政策,也曾参与举办纪念六四事件的活动。
欧盟此前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
欧盟对外行动署在区锦新2025年7月被捕后发表声明,谴责澳门当局以国家安全罪名拘捕他,认为案件进一步加深外界对澳门政治多元及言论自由持续受到侵蚀的忧虑。
欧盟强调,澳门居民的权利与自由应依照《澳门基本法》、1987年《中葡联合声明》,以及澳门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承担的义务获得保障。
欧盟执委会随后于2026年8月21日进一步表示,欧盟已在与澳门有关当局的交涉中,包括高层会谈,提出区锦新案,并持续与葡萄牙政府保持联系。
欧盟当时表示,关注区锦新的羁押环境、家属联系受到限制,以及他能否获得独立且有效的法律代表,并正式要求澳门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区锦新。在获释前,澳门当局应保障其程序权利,包括允许他及时、不受阻碍地接触自行选择的律师,以及接受家属探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