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参与柬埔寨诈骗集团而被通缉的一名27岁新加坡男子,昨天(6日)落网后今天(7日)被控上法庭,面对一项抵触《有组织罪案法令》的罪状,指他为协助与本地有关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达到非法目的,促成严重罪行的发生。
根据控状,被告Lam Yong Yan涉嫌于2025年9月9日前后,在柬埔寨金边参与犯罪活动,明知自己的行为将协助一个与新加坡有关联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在本地实施严重罪行,包括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的欺骗罪,却仍参与有关活动,以推进犯罪集团的非法目的。
控状也显示,被告被指充当诈骗集团的电话诈骗员,在金边一处诈骗呼叫中心工作,专门针对新加坡受害者进行诈骗。他也被指协助其他犯罪集团成员前往金边,安排他们进入当地诈骗呼叫中心工作,同样以新加坡受害者为诈骗目标。
抵触《有组织罪案法令》的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长五年、罚款最高10万元,或两者兼施。
他被控后将继续被还押中央警署,案件将在11月13日过堂。
36人被通缉 涉及至少528起诈骗案
警方昨天发文告表示,被告Lam Yong Yan相信是一个和本地有关联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这个集团在柬埔寨金边运作,冒充政府官员,针对新加坡受害者行骗。
集团相信涉及至少528起诈骗案,造成约5300万元损失。
被告是警方此前通缉的36名嫌犯之一,去年11月19日因触犯移民法令,被越南公安部拘留。越南当局完成调查后,将他遣返新加坡,我国刑事侦查局人员在他抵境时将他逮捕。
新柬警方在去年9月9日展开联合执法行动,瓦解这个犯罪团伙。警方也已发出禁止处置令,扣押与这个犯罪团伙相关的资产。
当局强调,针对新加坡受害者的犯罪分子,即使身在海外,也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我国警方将继续与国际伙伴合作,将他们绳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