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官方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从10月起上路实施,界定国防动员为「经济和社会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为因应新法需求,大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在官网上增设「国防动员综合司」以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
根据大陆国家发改委官网信息显示,国防动员综合司具体职责包括,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等职责。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该司致词提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持续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不断提升国防动员支撑保障能力。」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从10月1日起施行。新法共14章82条,规定在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大陆全国国防动员工作职能。
香港明报《中国透视》专栏指出,这次修法不是局部文字修正,而是大幅修订,涉及组织领导、军地协调、动员准备与实施等多项制度。此次修法并首次为「国防动员」作出法律定义:「为了应对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国家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平战快速转换,将经济和社会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
文章指出,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已将战争准备工作放在平时进行。例如,组织与公民在和平时期应当完成国防动员准备、更新国防动员能量统计数据、评估国防科技工业及供应链安全、非军事部门或科研单位的演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