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修订《国防动员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引发部分西方舆论及台湾社会关注。大陆《环球时报》8日发表社评指出,外界将修法解读为「扩军备战」、「降低战争门槛」,是对法律内容的歪曲,强调强化国防动员体系,与实际决定是否动员是两回事,强化平战转换能力,不等于「降低战争门槛」。
社评指出,现行大陆《国防动员法》2010年实施至今已逾16年,大陆经济社会结构、科技产业、军队体制及国际战争形态均出现重大变化,因此修法是配合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的既定安排。新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界定「国防动员」概念,将在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及发展利益受到威胁时,经济与社会力量转化为国防能力。
《环球时报》认为,这意味国防动员从临时性应急措施,进一步成为制度化安排,透过法律打通平时建设与战时应急的制度链条,将产业、经济及社会组织能力纳入国家安全保障体系。
社评同时强调,创建「平战转换」能力并非大陆独有,美国早在1950年制定《国防生产法》,授权政府在特殊情况下要求企业优先履行政府合约、调配物资及服务;欧盟近年也提出强化防备与战略韧性的相关政策。因此,不能将大陆的国防动员制度简单等同于「军事化」。
针对外界担忧,社评指出,新法共82条内容并未指向特定国家或地区,强化法律上的动员能力,也不代表现实中必然启动动员机制。文章将相关批评归因于部分西方「中国威胁论」及台独势力,认为其将制度建设解读为「战争信号」。
社评强调,大陆国防动员立法具有「防御性、常态化、法治化」特征,内核在于「备而不用」,提前创建应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制度。文章称,国防能力越发展、制度越完善,越能为和平与发展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