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就支联会案作出量刑时,明言本案不涉及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被告亦未有就如何将「结束一党专政」付诸实行提出具体的执行方法或时间表,更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被告等的言论和活动导致任何实际的妨害,而所有被告的言论及行为都是公开的。但法庭指本案仍属「情节严重」,并以7年半作为三人的量刑起点。李卓人和邹幸彤方面指二人被判囚「坐一日都嫌多」,必定会就定罪提出上诉。
支联会、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被裁定或承认违反《港区国安法》下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考虑减刑因素后,不认罪的李卓人及邹幸彤分别被判入狱7年及7年3个月,认罪的何俊仁则被判囚5年2个月,支联会被罚款150万元。
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黎婉姫今日颁下判刑理由,在量刑的开首就明言,法庭「没有忽略本案不涉及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被告等未有就如何将『结束一党专政』付诸实行提出具体的执行方法或时间表,以及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被告等的言论和活动导致任何实际的妨害。再者,本庭没有忽略『支联会』和各被告的相关言论、作为和活动都是公开的。」
◾6大「情节严重」理由
纵然如此,法官仍然裁定本案属于「情节严重」的级别,并列举6大原因。包括:
(一)即使《国安法》落实,部分港人仍不愿意接受国家对香港行使主权,也不愿意接受《宪法》和《基本法》所制定的宪制秩序。「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氛围下作出煽动的言行,令国家安全和公众秩序面对更大的风险」;
(二)被告的言行和作为,并非单一事件。由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即本案检控时段,被告「持续多次作出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
◾社交媒体无限次转载都是罪
(三)被告透过多种活动和不同的媒体作出具煽动性的言行,尤其是网上社交平台,如YouTube、Facebook及 X (前Twitter)等,「其受众可以不限时段无限次反复浏览和转载,这增加了案情的严重性」;
(四)支联会扎根香港超过30年,三名被告人都是社会知名人士,具动员和影响力。「他们的言论及行为对社会大众的影响,远非寂寂无名之辈可比」;
◾没实际妨害但有「潜在妨害」
(五)被告的活动属全港性,接触面广,影响不同年龄层的人士,「其潜在妨害不容轻视」;(六)即使被告相信「结束一党专政」的主张可能有违《宪法》和《国安法》,但在《国安法》生效后「仍一意孤行,大力鼓吹推动其主张,属有预谋的举动」。
◾李卓人太太:对判刑很难接受
李卓人太太邓燕娥、邹幸彤母亲(彤妈)及支联会前常委刘家仪在散庭后一起接受记者采访。邓燕娥指即使所有被告没有涉及使用非法手段,但依然被判有罪,她对判刑很难接受,而判决亦看到言论自由已是过去式。
◾彤妈:女儿指原来痛快讲真话「咁爽」
彤妈则忆述女儿在多年前已跟她说,「终有一天要在法庭上辩一辩」。她指邹幸彤选择自辩,「因为她不是为了要赢一场官司」。彤嫖又形容邹幸彤「不是一个称职的大状,只是一个出色的被告」,她记得在某次法庭激辩后,邹幸彤向探监的她说:「好爽呀!」还说:「我终于可以除低件大状袍,痛痛快快咁讲真话,原来咁爽!」彤妈笑言要多谢把女儿拉上被告栏的人,是他们帮忙翻开六四的记忆,把六四真相和香港近年发生的事,写入香港法庭纪录中。
彤妈著外界对判决不要感到太难过,不要灰心,更加不要内疚。「因为内疚系分化的毒药,大家一定要好好生活。」
◾朱牧:量刑原因反映纯政治判决
刘家仪则指判刑过重,「坐一日都嫌多」,但她相信香港人争取自由的灵魂不会消失。
支联会前常委兼创会成员朱耀明牧师直指6大量刑理由极其空泛,反映裁决只是政治判断,并非被告有实质的违法行为。
◾人权组织:惧怕历史记忆和人民的政府何其残酷
多伦多支联会对邹幸彤、李卓人及何俊仁今天被判处重刑表示极度愤慨。国际特赦组织亚太区副总监白舒然(Sarah Brooks)则形容悼念六四活动的组织者被判刑是「三重悲剧」,亦是对历史的侮辱:「这次判刑是三重悲剧——对被不公义惩罚的社运人士,是悲剧;对六四镇压的幸存者和死难者,是悲剧;对被剥夺空间讨论这段历史的几代香港人,同样是悲剧。」
人权观察指和平举办六四烛光晚会的人士被判重刑,「突显一个惧怕历史记忆和人民的政府何其残酷和缺乏安全感」。并指香港法院仅因这些社运人士从事正常的民主活动而予以重判,侵犯了他们的言论及和平集会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