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10月26日公布《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到11月24日。按草案,外国实体在国际经贸及相关活动中侵害中国商业秘密,同时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或者对这些利益构成现实威胁的,商务部可以对它采取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受影响的首先是和中国有贸易、投资往来的外国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草案列出的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禁止向其出口相关物项,限制或禁止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限制或禁止相关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入境,限制或取消相关人员在中国的工作许可、停留或居留资格,罚款,以及其他必要的措施。
商务部有权决定是否调查;外国实体要配合、接受询问、如实提供资料,可以陈述、申辩,不配合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获得的事实作出决定。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也可以向商务部举报。被采取措施的外国实体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后,可以申请变更或取消措施。中国企业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和被采取措施的外国实体交易的,要先向商务部申请,经同意才可以交易。草案写明,正式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没有点名任何国家。
草案公布前一周,美国国务院10月19日根据《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法》,以涉嫌窃取美国人的商业秘密为由,制裁了与前谷歌软件工程师丁林葳有关联的五家中国实体,本站此前报道过。商务部发言人10月20日说,中方坚决反对,敦促美方尽快纠正错误做法,否则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回应。
- 2026年10月19日美国国务院根据《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法》制裁与丁林葳有关联的五家中国实体
- 2026年10月20日商务部发言人说坚决反对,美方不纠正将采取必要措施
- 2026年10月26日商务部公布《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
- 2026年11月24日征求意见截止
数据:美国国务院和中国商务部公布的决定、回应和征求意见通知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我们认为,这份草案可能是商务部一周前所说的“必要措施”之一:美国拿来制裁中国企业的理由,以后中国也能拿来限制外国实体。这是因为,草案在美国以窃取商业秘密为由制裁中国实体、商务部说要采取必要措施一周后公布;适用门槛不只是侵权,还要危害或威胁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不同看法商务部说,这项规定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草案也没有点名美国。我们同意草案适用于所有外国实体,但这不改变我们的看法。这是因为,草案给的不是权利人索赔的程序,而是限制进出口、投资和入境的措施;外国实体要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才能申请取消。
展望商务部会不会在年底前依据这项规定对外国实体采取措施。我们判断,到2026年12月31日(含当天),商务部不会依据这项规定对任何外国实体公告采取措施。这是因为,征求意见11月24日才结束,离年底只剩五个多星期;规定正式公布才施行,采取措施还要公告。
美国以窃取商业秘密为由制裁了中国企业,一周以后,中国拿出了可以用同样理由处罚外国企业的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