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用来监测噪声、提醒人们保持安静的机器,自己却显得格外吵。为了保护居民安宁,普通人的公共生活应该被管到什么程度?
8月15日,中国首部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广场舞、露天烧烤和商铺噪声等日常问题,也都在这部法典的规制范围内。
法典规定,广场舞等公共活动要遵守场所的时段、区域和音量要求,造成噪声污染且拒不整改,个人最高可罚一千元。
在地方政府划定的禁时、禁区露天烧烤,也可被罚款;拒不整改,最高可罚两万元。
这也留下了一道边界:什么时间可以跳、什么音量算过大、哪些地方不能烤?这些规定是在保护居民,还是可能把普通公共生活管得过细,很大程度上要看地方政府和公共场所管理者如何制定和执行具体规则。
法典实施当天,浙江衢州宣判了全国首例适用该法典审理的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一家水产店二十四小时运行水泵和增氧泵,低频振动沿墙体传到楼上,导致住户失眠就医。
商家称,没有检测报告证明噪声超标。法院则认为,噪声污染不能只看分贝;即使数值没有超过标准,只要经营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干扰居民生活,仍不能免责。
店家被判限期降噪减振,并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不少生活类规定延续了既有法律。新法典更大的变化,是整合并取代十部环境法律,并把气候治理纳入统一框架。
英国《碳简报》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这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以及全国碳市场提供了更高层级的法律基础,使中国的气候治理进一步从政策推动转向法律化。
但外界也质疑它的监督和问责力度。
纽约大学法学院美亚法律研究所刊载的一篇评论担心,相关公益诉讼原告在起诉时需提交生态损害、损失和修复费用等证明,可能抬高环保组织挑战大型项目的门槛。
伦敦政经学院格兰瑟姆研究所则指出,法典没有设置独立专家咨询或监督机制,也没有明确支持对政府气候不作为的司法监督与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