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硖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迁出居民并胜诉,居民须交出单位兼付讼费。其中一名居民关伟建提出司法覆核,早前被高院暂委法官林展程即日驳回。关再向林申请上诉许可,林周一(1 日)颁判词驳回。
官在判词表示,法庭如何解读政府 1952 年的承诺需要评估所有相关因素,而上诉庭不会轻易干预原讼庭裁决,本案上诉几乎没有任何胜诉的可能,同时驳回关要求「平屋」暂缓执行收楼令的申请。
官:上诉理据冗长
几乎没有任何胜诉可能
申请人为大坑西邨民兴楼居民关伟建;建议答辩人为房屋局。高院暂委法官林展程在判词指,原讼庭今年 7 月 17 日驳回关的司法覆核申请,关不服裁决,以传票方式申请上诉许可。
官在判词表示,关伟建早前无充分理由逾时申请司法覆核,法庭遂驳回司法覆核许可。官阅读了关最新提交的 12 页上诉理据,认为其陈述冗长、欠缺重点,本宗上诉不具备合理的胜诉机会,但判词仍会说明裁决理由。
关一方早前争议政府曾在 1952 年承诺,若 10 年内政府需要收地作公共用途,会安置居民迁往其他居所,并于 1959 年签订重置光民村的协议。官认为,法庭如何解读政府 1952 年承诺及 1959 年协议,需要评估所有相关因素,而上诉庭不会轻易干预原讼庭裁决。
关一方亦提出,行政会议 2021 年批准「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与市建局落实大坑西邨重建,条件是「平屋」会为租户提供安置安排。官表示,法庭如何解读行政会议的决定,也需要评估所有相关因素,上诉庭亦不会轻易干预。
官认为,关拟提出的上诉「几乎没有任何胜诉可能」,因此拒批上诉许可。

官亦驳回暂缓收楼令
另外,关伟建早前在另一宗「平屋」控告居民的区域法院案件败诉,他要求高院暂缓执行该案的收楼令。官在判词表示,原本排期今年 9 月 2 日听取暂缓申请,因本案上诉许可被驳回,法庭一并驳回其暂缓申请,并撤销聆讯排期。
官表示,收楼令由「平屋」执行,「平屋」没有参与本宗诉讼,而本案答辩人房屋局亦没有参与收楼令,遂驳回暂缓收楼令的申请,不作讼费命令。
HCAL1100/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