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4日,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山西一名女硕士卜某患精神疾病走失十余年,被找回后发现其已与男子张某军育有一双儿女,且卜某还曾遭到张某军同村的两名村民张某国、张某林性侵,此事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报道介绍,因被告人被关押在山西省左权县,山西省和顺县人民法院借用左权县人民法院场地进行开庭。11月4日,卜某遭性侵案在左权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和顺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国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某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本次宣判约60名人员旁听。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该案因一次寻亲浮出水面。2024年11月,一名寻亲志愿者接到晋中市和顺县一名网友提供的线索,称其二婶(卜女士)多年前在当地流浪,后被二叔(张某军)一家收留。因二婶患精神疾病,无法提供充足的家庭信息,一直没有户口,希望志愿者帮忙在网上寻亲。
志愿者见到卜女士时,发现她举止儒雅、会说英语,后确认其1979年出生,于2008年从燕山大学毕业,获得工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她出现精神异常并多次就医治疗。2011年5月26日,卜某从山西晋中市榆次区的家中走失,独自流浪。当年8月,在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附近被村民发现,后由同村村民张某军带回一同生活,10余年间与张某军共同生育了两名子女,儿子当时已12岁,女儿8岁。
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卜女士最终和家人见面认亲。2024年12月10日,和顺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近日,“卜某走失被找回”一事,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和顺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公安机关已对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6年1月22日,检察院对张某军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决定书显示,张某军和卜某长期稳定同居并育有子女,不构成强奸罪。张某军还曾将卜某生育的一婴儿送养,获取4万元抱养费,检方认为生活困难的张某军属民间送养,不构成犯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另外两名同村男子张某国、张某林的犯罪线索被查实,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案件于2025年年底开庭,未当庭宣判。
起诉书载明:2020年7、8月份至2024年春季,被告人张某国先后四次前往张某军家中,在明知卜某精神异常、无法正确表达自身意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四次作案当中有两次张某军并不在家。另一份起诉书记载,2022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张某林先后三次前往张某军家中实施侵害,三次作案时卜某均独自在床上看电视。
10月30日,代理该案的王文广律师接受记者采访确认,张某国、张某林涉嫌强奸一案定于11月4日在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
两村民获刑后,有律师在接受看看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个量刑是合理的,因为起诉书指控的就是强奸罪,量刑建议10年以上,适用的是“情节恶劣”,起点就是10年。其中有两个因素支撑:一是对象特殊,是精神有疾病的人;二是次数都在三次以上。所以这个判决,于法有据,没有问题。但是,律师认为,“丈夫”张某军不被定罪并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