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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案】串谋勾结外国势力 黄之锋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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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去年6月在狱中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今早在高等法院认罪。控方案情指向已解散的「香港众志」,指已辞任的秘书长黄之锋和创会主席罗冠聪串谋,一个留守香港,一个在海外,推动外国制裁香港官员,限制向香港供应装备及技术。

黄之锋承认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根据《国安法》,串谋勾结罪一经定罪,可判监 3 年以上、10 年以下。但若属「罪行重大」,则可判囚 10 年以上至终身。

◾从24岁服刑至30岁仍出狱无期

下月踏入30岁的黄之锋,自2020年11月因包围警总案遭关押至今超过2100天,服刑之初他只有24岁。他在该案被判囚13个半月,之后再因反对「禁蒙面法」游行、六四集会案、转载西湾河开枪警及家人资料,先后被加监4个月、8个月及6个月。

2024年11月他于47人案中承认在《国安法》下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囚4年8个月,原定明年1月7日可刑满出狱。惟他于2025年6月6日早上,在狱中因本案再度被捕,暂时出狱无期。

◾案情指向「众志」国际线

黄之锋今晨向法庭认罪后,控方随即读出案情,指黄之锋和罗冠聪均来自2016年成立的政治组织「香港众志」,黄是秘书长而罗是创会主席,他们透过俗称「国际线」的国际游说,达成众志的「民主自决」主张。

在2016年至2019年《国安法》生效前,黄之锋或罗冠聪至少曾到美国两次、德国一次、意大利一次,并曾出席欧洲议会人权小组委员会。二人在外国期间曾与当地政要见面,包括时任美国众议院少数党领袖佩洛西(Nancy Pelosi)、时任参议员卢比奥(Marco Rubio)等。两人及众志亦被指在美国期间参与推动该在 2019 年 11 月 27 日生效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法案涉及对中港官员制裁。

黄罗及众志亦被指透过推动签名运动、接受外媒访问及在个人社交平台,推动「国际线」。黄之锋涉嫌于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5月20日推动四个联署,要求美国、法国和瑞士停止向香港警察供应战略装备或武器;美国于2019年10月至11月通过法案,限制向香港供应催泪弹或人群管制相关技术的装备。

◾罗冠聪离港、黄之锋留守

案情指出,虽然众志在2020年6月30日解散及停止运作,黄之锋和罗冠聪同日辞职,但两人没改变共同目的,罗离开香港,黄留守本地。黄之锋于同年7月亦即《国安法》生效后,在Facebook发帖称不会删除旧帖文、不会放弃其政治立场和意见、不会放弃打「国际线」;又指罗冠聪在海外亦会坚守「国际线」,而他则留守继续争取国际社会关注。黄在同月接受传媒访问亦有提及类似主张。

案情又提及罗冠聪在2020年7月17日发起网上联署,要求以色列手机鉴证软件 Cellebrite及其他数码鉴证公司,停止向香港警察提供服务。罗冠聪在7月28日指以色列人权律师已去信以色列政府施压,8月7日指Cellebrite决定中止向已被美国制裁的国家或地区提供软件,并停止向香港警察提供软件,而Cellebrite后来透过新闻稿证实。而黄之锋就曾在其Facebook专页发布的「判刑前工作报告」,提到会继续「国际线」,以及成功要求Cellebrite中止与港警合作。

黄之锋在庭上确认案情,由辩方代表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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