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违反《国安法》「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庭明日(星期五)香港时间早上10时宣判刑期,并就案中逾千项证物的处理作出指示。控方申请没收的物品,包括原置于香港大学的「国殇之柱」,以及大批六四书籍、文物和影音纪录。
「国殇之柱」丹麦创作者高志活(Jens Galschiøt)今日在其丹麦工作室举行记者会,强调雕塑是其昂贵私人财产,只是借予支联会在港展出,从未转赠支联会,促请港府归还。
◾高志活:充公私人财产开危险先例
高志活表示,他花了3年制作「国殇之柱」,目的是要人牢记世界各地发生的罪行,第一件就是1989年北京天安门镇压。他警告:「如果香港政府可以不顾物主反对,任意充公一样非常昂贵的私人财产,他朝也可以充公一架车、一间房子、一个单位,甚么都可以,这非常令人担忧。」
他指全球共有四座「国殇之柱」,分别位于丹麦、香港、墨西哥和巴西。即使香港的雕塑被充公、毁坏或肢解,企图消灭记忆亦只会徒劳,因全球已有无数以3D打印制成的「国殇之柱」。
◾「送给全体中国人民的礼物」非赠予支联会
高志活重申,雕塑只是借予支联会展出;若称之为礼物,也是「送给全体中国人民的礼物」,作为铭记六四镇压的标记。支联会每年洗刷雕塑,旨在清洁及保养长期置于户外的作品,不代表取得拥有权。
控方早前指,被告曾在洗刷「国殇之柱」的场合宣传「结束一党专政」,形容雕塑是犯案工具之一。
◾去信法庭申索 委托专人运返丹麦
高志活8月28日去信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指出自己多年来一直向香港大学及香港当局表明是「国殇之柱」的合法拥有人,包括在2021年11月12日发表公开信,要求各方合作将雕塑由香港运返丹麦。他在信中再次正式声明是雕塑的创作者和拥有人,要求法庭不要没收、销毁、处置或转交他人。
他表示不会亲身赴港领取,但这不等于放弃拥有权,他会委任专业艺术品处理人员或国际货运公司接收,并与法庭、警方、港大等协调,将雕塑安全运返丹麦。如果法庭最后决定予以没收的话,他暂时未决定会否以法律途径追讨,但保留相关权利。
◾控方申没收逾千本书及六四文物
邹幸彤亦在判刑前透过Patreon发表题为「努力记住我们失去了什么」的文章,披露控方的「没收清单」。她指证物处理本是决定物品应归还、存档或没收的一般程序,即使被告罪成,也不代表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可一并没收。
邹指案件定罪基础只关乎「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法庭亦强调悼念六四本身并不犯法;涉案犯罪行为只限于2020年7月《国安法》生效后,支联会此前30多年的活动只属背景。然而,控方没有区分物品是否与控罪有关,「有杀错、冇放过地全部要求没收」。
邹披露,控方申请没收的物品主要分为数类。书籍包括六四著作《中国六四真相》、《人民不会忘记》、《六四小渡海》、《我是记者——六四印记》;历史及传记作品《赵紫阳——改革历程》、《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政治、人权书籍及《刘霞诗选》等诗集,另有逾1,000本未列明书名的书籍。
历史文物及刊物包括北京市公安局扣押李卓人款项的单据、1989年4月至6月的中国民运剪报、《中大学生报》八九民运特刊,以及1989年至2019年的《港支联通讯》。影音纪录则包括「六四受难者家属证辞」、「天安门母亲之路」、「坦克人」纪录片、民运歌曲专辑和一套北京天安门照片。
其余物品包括六四坦克照片挂画、写有「平反六四,公义必胜」的风筝、逾200条印有「民主、人权、自由、法治、和平」的电话绳、数千个「无忘六四,支持天安门母亲」襟章、印有刘霞诗句的水樽,以及多个不同大小的民主女神像。最受关注的「国殇之柱」亦在建议没收之列。
◾邹幸彤:透过没收证物清洗六四记忆
邹质疑,大量物品从未在审讯中正式成为证物,只是搜查支联会处所时一并被检走;「国殇之柱」亦非搜查支联会时检取。法庭和控方既称案件并非针对六四,没收大批六四纪录和物品的理据何在?
她担心书籍、绝版孤本及历史证据最终被焚毁或弃置,形容「不分青红皂白的大没收」是清洗六四记忆,甚至比囚禁数名被告更重要。她因法律上已非支联会负责人,无权代其主张财物权利,认为目前可能只剩不属支联会的「国殇之柱」尚有机会保住。
邹在文末写道:「努力记住我们失去了什么,将来才有可能把它们找回来吧。那就让这张『没收清单』,成为新的、不能被消灭的历史记录吧。」
何俊仁在开审首日认罪;李卓人和邹幸彤不认罪,经审讯后于上月21日被裁定罪成。支联会及三人明早将一并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