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到加油站添油时,自行拿起油枪操作,期间汽油溅到裤腿。他开车离开约15分钟后,裤腿上的汽油疑被静电火花点燃,造成严重烧伤并留下终身伤残。法院最终判加油站承担八成赔偿责任。
《羊城晚报》报道,陈姓男子去年3月12日傍晚5点多,开车到上海闵行区建虹路一家中国石化加油站添油。
工作人员开始添油后离开,油枪随后“跳枪”,即自动停止供油。陈先生见没有工作人员处理,于是自行拿起油枪继续添油。
期间汽油溢出并溅到他的裤腿。报道指出,工作人员期间曾返回添油位置,但没有阻止陈先生自行操作,也没有在发现他的衣裤沾到汽油后协助处理或提醒有关风险。
陈先生过后开车离开,约15分钟后行驶到润虹路附近时,沾在裤腿上的汽油被静电火花点燃,火势迅速从下肢蔓延。
严重烧伤 住院188天
医院诊断显示,陈先生双下肢等部位烧伤面积达32%,深度达三度,属于特重度烧伤。
陈先生过后辗转上海多家医院,接受多次烧伤处理及取皮、植皮等手术,从去年3月住院至9月,累计住院188天,并留下终身伤残。
陈先生随后起诉涉事加油站及所属公司。
加油站承担80%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加油站属于危险品经营企业,工作人员目睹陈先生自行持油枪添油却没有劝阻,在发现他的衣裤沾到汽油后也没有采取措施,任由安全隐患继续存在,过错明显高于陈先生。
法院因此判加油站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约24万5000元人民币(约4万6000新元)。
加油站方面提出上诉,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报道也提醒,静电并非只会在干燥天气产生,即使是阴雨天,衣物摩擦也可能产生静电火花。汽油若不慎沾到衣物,应尽快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