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国安处去年首度引用非法操练罪拘捕 10 人,指他们涉嫌进行「类似军事形式」的训练。其中 5 男被起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等罪,案件周四(8 日)在区域法院提讯。其中 3 人拟认罪,押后 2027 年 3 月 15 日答辩。
另两名被告则申请押后,待索取警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若决定认罪,将与同案 3 名被告一同答辩。法官陈广池批准两人 11 月 12 日再讯。5 名被告均没有保释申请,继续还押。
第三被告达成认罪协商 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存档
首 3 名被告彭加熙(24 岁,保安员)、李晋森(26 岁,保安员)、黄杰伦(21 岁,学生)拟认罪,押后 2027 年 3 月 15 日答辩;另外邓艺博(23 岁,学生)、陈晓津(23 岁,侍应生),则押后 11 月 12 日再讯。
控方另指,与辩方达成认罪协商,黄杰伦在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后,原被控的「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将存档法庭。
两人另被控管爆炸品等罪
5 名被告均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串谋,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推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李晋森另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指他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新蒲岗泰景工业大楼,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
(i)约 18.5 克自制爆炸品内有含氯酸钾、木炭、硫磺及铝片的混合剂;
(ii)4 个爆炸装置,载有共约 6 克爆炸品内有含高氯酸钾、木炭、硫磺及铝片的混合剂;
(iii)2 件爆竹烟花制品,载有共约 178 克爆炸品内有含硝化纤维素、高氯酸铵、铝及钛片的混合剂;
(iv)18 件爆炸性钉枪弹制品,载有共约 3.6 克爆炸品内有含硝化纤维素、硝化甘油及收敛酸铅的黑色粉末,和含硝化纤维素及收敛酸铅的黄色粉末;及
(v)70克铝片。
李亦被控「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指他于同日,在新蒲岗友邦九龙金融中心停车场 2 楼一泊车位的私家车上,非以通讯事务管理局批给的适当牌照行事而管有 1 套无线电干扰器。
黄杰伦则另被控「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指他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新蒲岗泰景工业大楼一单位,管有儿童色情物品,即贮存于他的流动电话内的 6 幅照片及 5 个影像片段。
DCCC1029/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