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股东 9 月中入禀向恒大物业(6666)索偿,指控新股 IPO 招股书有失实陈述、具欺诈性,声称集资款项用于收购及投资等,但最终逾半即 134 亿元人民币用于质押予银行协助中国恒大融资,又指事件是许家印欺诈计划的一部分,而且构成市场失当行为需付民事责任。
《法庭线》向证监会查询,有没有收到相关举报或投诉、会否或是否正进行调查等。证监会上周五(25 日)回复,「不会评论个别投诉,亦不会评论是否正在或可能进行任何执法行动。」恒大物业最新的中期年报则指,已向相关方追回 950 万元人民币款项。
小股东指控
失实构成市场失当行为
恒大物业一名小股东 9 月 16 日入禀高院向该公司索偿,引用恒大独立调查结果等资料,指 2020 年新股 IPO 的招股书声称集资款项用于收购及投资等,但最终逾半资金用于质押予银行,以协助中国恒大集团融资(见报道内文表)。
原告指,恒大物业 2021 年曾发出盈喜,惟 2022 年 3 月 21 日宣布停牌,并公布用作第三方质押贷款的抵押品,即约 134 亿元人民币存款已被银行强制执行,原告当时看到公告感惊讶,因恒大物业从未披露质押安排,而 134 亿元人民币相当于 IPO 所得集资额的 94%。
原告亦引述恒大独立调查发现,在恒大物业新股 IPO 的相若时间,中国恒大已提出由子公司质押资产为集团融资的计划,而且操作复杂,恒大物业事前不可能不知,其董事长赵长龙亦有参与批准操作,形容招股书的失实陈述涉欺诈性质、是许家印欺诈计划的一部分。
入禀状指控恒大物业涉疏忽,违反《上市规则》的谨慎责任、《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诱使他人投资金钱、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交易的条文,构成市场失当行为并负有民事责任。


证监会:不评论
《法庭线》上周三(23 日)向证监会查询,就小股东指控恒大物业招股书涉失实陈述一事,证监会有没有收到举报或投诉、会否或是否正进行调查,以及事件是否牵涉刑事责任等。
证监会上周五回复,「不会评论个别投诉,亦不会评论是否正在或可能进行任何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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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物业:已追回 950 万元人民币
恒大物业上周二发布 2026 年中期报告,指因质押事件出现了重大损失,「该等损失已于 2021 年度全额计提减值损失」,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及相关责任方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判决。
中期年报又指,中国恒大集团及相关责任方(广州鑫源除外)须偿还存款质押款项及利息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部分判决已生效,其余案件正在上诉。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已向相关方追回款项约人民币 9.5 百万元,后续将继续采取合理的措施追收剩余债务,积极维护本集团利益,但受限于中国恒大集团及相关责任方现状,本集团追回该等损失的金额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HCA1611/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