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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花
新闻网
2026-10-20 · 星期二近12小时收录 119 条最近更新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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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收紧土地查册 新闻报道不在九项“指明目的”之内 记者要以公众利益逐宗申请

茉莉花综合报道

资料图片:2023年6月5日,蔡玉玲在车牌查册案终审胜诉后接受媒体采访。

香港政府10月16日把一批附属法例刊宪,限制查阅土地纪录。按现行的契约注册制度,查阅土地纪录的人没有任何限制;新规定下,现有和将来的土地都只有符合九项“指明目的”之一才能查册,九项里没有新闻报道。这批附属法例以“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订立,立法会10月21日审议。

记者要查册,只能用其中一项“为符合公众利益而进行查册或查阅”:查册人要先作声明,说明为什么需要这些纪录、纪录只用于声明的目的,以及会怎样使用。土地注册处处长逐宗考虑申请目的、披露的好处是否大过私隐、纪录怎样使用和会不会被滥用,处长不信纳就必须拒绝;这些考虑因素没有写进附例,立法会文件只说日后会发出指引。当局在注脚里举的例子,是涉及大规模僭建物和无主物业的新闻调查。

受影响的首先是香港的记者:曾当过新闻从业员的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陈凯欣说,做新闻有时候不查就未必知道有问题;陈凯欣还说,新闻讲求即时,加上声明的要求,可能令报道不能按时刊出。

当局说,措施是为了在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和维持查册系统的角色之间取得平衡。当局7月初的初步构思里,“指明目的”的例子有「就物業市場進行市場調查或作出報道」,附例里改成了「為學術目的或就物業市場作出報告而進行研究或一般分析」;英文版本保留了reporting一词,中文版本把“报道”删去了。

政府近年多次改动传媒查册: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为一部讲2019年7月21日元朗袭击事件的纪录片查车牌,选择的查册目的是“其他交通运输事宜”,被警方拘捕,2020年11月被控两项虚假陈述罪,2021年被判有罪。蔡玉玲2023年在终审法院终极胜诉,法官说没有理由把真诚的新闻调查排除在外。运输署2024年把传媒查车牌改为逐次向署长作例外申请,香港记者协会申请司法覆核,今年3月败诉。

香港传媒查册规定的几次变动
  1. 2020年11月蔡玉玲被控两项虚假陈述罪
  2. 2021年蔡玉玲被判有罪
  3. 2023年终审法院判蔡玉玲胜诉
  4. 2024年运输署把传媒查车牌改为逐次例外申请
  5. 2026年3月记协就运输署做法申请的司法覆核败诉
  6. 2026年10月16日限制土地查册的附属法例刊宪
  7. 2026年10月21日立法会审议这批附属法例

数据:香港政府附属法例和当地报道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新规定没有禁止记者查册,但把新闻调查放进“公众利益”一项,由处长逐宗决定,而决定的标准没有写进附例。我们认为,这样一来,一宗新闻调查能不能查到纪录,取决于处长怎样判断这宗报道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做市场研究的人符合指明目的就能查,记者却要先说服处长。

不同看法当局说是为了保护私隐,陈凯欣也说以往确实有人滥用查册、恶意披露别人的私隐,有必要防止。我们同意要防止滥用;但防止滥用针对的是滥用的人,新规定却让所有新闻调查都要事先申请。

后续走向立法会10月21日审议后,会不会修改查册的规定。我们判断,到2026年12月31日,立法会不会通过决议修改或废除这批附属法例里关于查册“指明目的”的规定。陈凯欣认为政府并非有意收紧新闻自由,提的是请当局多和传媒沟通、试行时多收集传媒意见。

我们的立场

我们支持新闻自由。香港《基本法》写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记者查阅公开的土地纪录,是新闻采访的一部分;蔡玉玲为了一次查车牌被捕、被起诉,到终审法院才获判胜诉,我们同情她和所有因为查证而受追究的记者。现在,香港任何人都能查土地纪录;新规定施行后,要查的记者得先向处长说明理由。

综合绿豆 Green Bean Media、香港01、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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