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元洗钱案被告张瑞金的哥哥Zhang Ruisheng因持有超过1700万新元的犯罪所得,被判处坐牢12个月。
这笔犯罪所得被用于购置圣淘沙的豪宅。商业事务局调查期间,对有关房产发出禁止处置令,并扣押了一辆汽车。被告同意将被扣押汽车和有关房产交由国家充公。
亚洲新闻台CNA报道,54岁的中国籍被告Zhang Ruisheng星期一(19日)在法院承认一项持有犯罪所得的罪名。
被告的弟弟张瑞金因涉及30亿元洗钱案,在2024年因伪造文件和洗钱罪,被判坐牢15个月。
被告持工作准证在新加坡居留,名义上受雇于Golden Eagle Family Office家族办公室,担任“投资顾问”。
公司的董事是被告的弟弟张瑞金,以及弟媳林宝英。林宝英也是30亿元洗钱案中唯一被判刑的女性。
商业事务局在2023年8月开始调查被告涉嫌伪造文件的行为,而这涉及他在2020年向银行提交,用于解释户头内大笔存款来源的文件。
被告在我国拥有一个联昌国际银行(CIMB)户头,于2020年8月开设,开户时存入25万元。张瑞金和林宝英也在同一家银行开设户头。
2020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的银行户头先后收到11笔来自海外的汇款,总额约1760万元。
这些款项来自两家名为Beiyin和Han Li的公司。
由于户头开设后不久便收到多笔大额汇款,触发了联昌国际银行的交易监控警报。客户关系经理于是按照银行的合规程序,向被告询问资金来源。
被告声称汇款是出售澳门一处房产所得,并提交同以上两家公司有关的买卖协议和贷款协议。
客户关系经理随后将被告的解释和所提交的文件,转交银行的金融犯罪分析团队。不过,当局后来发现,这两份文件都是伪造的。
被告过后承认,他从未与汇款的两家公司有过任何交易,也从未在澳门拥有房产。
他还表示,自己甚至不曾听说过这两家公司,并声称没有签署过有关文件。
将犯罪所得用于购置圣淘沙豪宅
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他动用了约1040万元,支付圣淘沙升涛湾(Cove Drive)第69号房产的购买价和印花税。
房产交易完成后,银行审查了被告的交易记录和所提交的文件,决定终止与他的业务关系。
在户头关闭前,被告开出一张支票,提取户头内所剩的近500万元。
随后,他在2021年3月又从另一家银行开出一张总额21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购买升涛湾第79号房产所需的部分首付款。
这处房产由被告的另一个弟弟Zhang Ruicai独自持有。
调查中,商业事务局扣押了一辆汽车,并针对被告独自持有,位于圣淘沙升涛湾(Cove Drive)第69号的房产发出禁止处置令。
被告同意将被扣押的汽车以及升涛湾第69号房产交由国家充公。
根据法律,持有属于犯罪所得的财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三年监禁,罚款最高15万元,或两者兼施。
由于被告的控状涉及多次违法行为,因此最高刑罚加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