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科技部周五(16日)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的临时管理措施。
作者:
弗林
据上述公告介绍,“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技术。人工智能领域包括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信息处理相关23项技术;对已通过开源、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范围。生物医药领域包括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5项技术;对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对外授权模式,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光伏领域包括多晶硅制造、硅片制造、电池制造相关12项技术;技术管理范围也包含承载相关技术的关键和核心设备”。
公告指出:“(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正式修订并实施之日止,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本公告附件所列技术前,应当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登记。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在登记范围内”。
公告提到,“需开展登记的出口情形包括:1.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如知识产权转让;2.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如知识产权授权使用;3.境内技术的所有权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4.商务部以通知等形式明确要求登记的其他情形”。消息指,公众可在10月16日-11月15日期间,就新增技术范围、指标、管控政策、便利措施等提出意见。
就上述两部门公布的这一消息,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以答记者问方式表示,“近年来,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光伏相关技术在敏感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各主要经济体均实施了不同程度的出口管控。中国参考国际通行做法,依法实施必要的管理,既防范技术失控和不当扩散风险,也保障正常国际技术交流合作,推动科技向上向善、安全可控、造福人类”。
就《目录》拟新增技术的范围,该发言人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拟增列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关键技术。其中,拟禁止出口技术14项,包括: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生产技术等;拟限制出口技术26项,包括: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型细胞和基因治疗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单线产能≥3万吨/年的多晶硅工程技术等”。
就拟增列的人工智能技术,主要有哪些考虑,该发言人指出,此次拟将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信息处理相关23项关键技术增列至《目录》,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可控;二是鼓励开源开放、合作共享。该发言人还提到,“中方支持全球南方国家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弥合数智鸿沟,促进可持续发展。对于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成员间开展能力建设国际合作、技术共享和规则共建所需的技术出口,将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
就“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海外本地化部署、向境外提供模型调用等各类‘出海’形式,是否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 该发言人则回答说,“判别具体‘出海’情形是否属于技术出口管理的范围,核心在于是否涉及限制类技术从中国境内向境外转移”。
该发言人补充道:“有关措施正式实施后,绝大部分人工智能技术仍可以自由出口。对于纳入限制类的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海外本地化部署,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如果部署在海外自有云等风险相对可控的情形下,可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对于企业利用限制类大模型对外提供API调用、APP/网页交互、SaaS应用、本地端侧轻量化部署等情形,不属于大模型技术出口管理范围”。
就拟增列的生物医药技术,该发言人表示,“现行《目录》中已有部分生物医药技术,此次拟增列病原微生物、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相关5项技术,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维护人类生命健康安全;二是支持我国生物医药技术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国际合作;三是践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此外,北京方面此次拟将多晶硅制造、硅片制造、电池制造等环节的12项光伏技术增列至《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