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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 星期五近12小时收录 102 条最近更新 21:09

快讯联合国报告:人工智能等快速转型可能加剧不平等 弱势群体有被抛下的风险

王岸然否认妨害调查及煽动 国安处警长:情报指企图藉宏福火灾记招制造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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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转载(非本站原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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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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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员王岸然(原名黄觉岸),被指在 YouTube 披露与警方国安处会面的内容,以及发布煽动影片,黄不认罪,案件周五(9 日)在区域法院开审。他自辩,庭上确认收齐及读毕控方的文件。

控方开案指,宏福苑火灾后,国安处接获情报显示被告与其他人拟召记者会,「意图激起内部矛盾,企图危害国家安全」,因此约见被告等人,而会面期间要求黄对查讯保密。但黄翌日发布影片披露会面详情。

国安处警长黄秉翘供称,获上级通知有情报显示有一班人召开记者会,「情报指有人会企图藉住呢个个记招,制造一啲社会嘅内部矛盾,企图危害国家安全」。审讯下午续。

黄自辩 不时望旁听席

黄觉岸穿蓝色西装外套、浅色裇衫应讯,他不时望向旁听席,有旁听者向他挥手。他没律师代表,自行应讯,早前表示因申请法援要支付三分一费用,故撤销法援申请。控方代表为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庄文欣、署理高级检控官杨澄。案件由区院法官张洁宜审理。

官在请黄答辩前询问,他是否收齐控方共 7 个文件夹的审讯文件?黄确认已收齐及读毕文件。

控方开案:警方情报显示
拟召记者会企图危国安

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两控罪均围绕被告在其 YouTube 频道「On8 Channel – 王岸然频道」发布的影片,被告定期更新该频道,发布由他主事及制作的影片,以及回应观众的即时提问和评论。

相关影片开放予公众观看,并会保留在频道上,公众可随时观看,影片亦会分享到被告的其他社交平台,包括 Facebook 及 Patreon。截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有 9 万人订阅该 YouTube 频道。

黄面对的「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涉及 2025 年 11 月 26 日大埔宏福苑火灾后,警方情报显示,包括被告的多名人士,将在 12 月 2 日召开记者会,「意图激起内部矛盾,企图危害国家安全」,警方国安处调查是否有危害国安风险。

控方:警方要求被告保密

控方指,12 月 2 日上午,被告及数名人士被邀请,与国安处警员会面协助调查。黄中午自愿到旺角警署与警员会面,控方将传召与黄会面的侦缉警长 14343 及 5467,证明当日会面期间,黄获告知警方正调查涉及危害国安的罪行,包括煽惑罪等,警方亦有要求黄对查讯保持保密。

警方并发出涵盖《国安法》第 63 条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 88 条「不得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文本,警员向黄讲解内容,而黄表示清楚内容,并自愿签署作实。

警员在会面查问相关记者会的资料,包括主办方、参加者、记者会将提出的议题等,而结束会面时,警员再次提醒黄要对会面内容保密。辩方不争议会面期间签署了相关文件。

会面翌日,即 12 月 3 日,被告在其 YouTube 频道发布两段与警方调查相关的影片,披露了与国安处会面的详情,相关影片题为:

1)记岸伯兴奋会国安!开记招当然系合情理法的人权。当屈小姐陈净心太公报连线倒超时, 你仲顶得几耐?「独立委员会」不会独立。【岸伯时评】251203 Wed

2)【岸伯晚报】【短评】岸伯准备在结果开不成的记招上谈什么呢? 宏福苑事件看围标法律, 还有防贿的法律, 并呼吁民建联/公联会成立党内反围标反贪腐纪律组. 唔识搞可请中纪委帮忙 251203 Wed

控方:30 影片涉煽动意图
提倡「软对抗」、呼吁外国施压

至于「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控方指涉及被告在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12 月 6 日,在频道发布 30 段影片,他独自制作内容及主持影片,亲自回应观众的评论,影片虽然就不同时事议题发表评论,但内容互相呼应,围绕持续、反复出现的主题,包括: 

1)将香港面对的问题归因于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区政府,并将其描述为与香港人利益对立的一方;
2)主张延续 2019 年社会事件的诉求,包括重提「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要求取消《国安法》、提倡以「软对抗」、「自救」等方式回应政府政策和执政;
3)主张或呼吁外国对特区官员以及执法和司法人员施加压力或实施制裁,包括针对处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
4)以贬损的称呼及措辞形容行政长官、主要官员、执法部门首长及指定法官;
5)将涉及政治案件的检控、审讯及司法决定描述为「政治审判」或「政治迫害」,并指称检控及司法程序被滥用:
6)就 2025 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发表言论,包括质疑该选举的公信力、贬损选举安排及候选人、将政府的选举动员描述为恐吓或施压,以及表达或传达无需投票、投白票或投废票的讯息;
7)就宏福苑火灾的救援、善后、调查及应对发表言论,包括将事故及政府的应对归咎于中央、特区政府及有关官员,并呼吁或支持他人以组织行动、声接及追究责任等方式作出回应

控方:被告不否认披露与警会面
警诫下指属合法之举

控方指,警方 2025 年 12 月 6 日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自愿作供。被告对录影会面的自愿性及公平性没有争议。

就披露国安处的调查,被告承认发布相关影片,不否认在片段披露与警务人员会面一事,他认为此举并无不当,属合法之举,他确认曾收到印有国家安全法例的通告,通告列明须对调查内容保密,他亦明白通告的内容。

被告解释,他披露会面的原因是他自认为属于传媒,而他本人「接受国安处会面一事本身即属新闻,故认为有必要让公众知悉」,他亦认为会面只是与警员的一般交谈而非针对一宗案件的调查。

控方:被告认部分言论
反映政治立场

至于他发布的 30 条被指煽动的片段,控方指黄对部分表述作出直接而明确的承认,承认部分言论反映其政治立场或个人意见,包括他主张更换特首、认为「五大诉求」终有一日会再被提出、对政治案件的立场、影片表达他本人不投票的立场等。

控方又指,对部分直接涉及煽动性质的表述,黄「拒绝作出实质解释」,并表示「不愿评论」、「没有甚么可说」、「会留待法庭处理」等,例如就他在片段谈及恢复本土意识、重提「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及废除《香港国安法》的表述,被告拒绝解释,并将言论淡化为一般感想,归咎于他拍摄影片时思绪混乱等。

控方指,黄在录影会面的表述,可以引证他对相关煽动陈述的理解及对煽动刊物性质的认知。

国安处警长:情报显示
有人藉记招制造社会矛盾

控方传召证人、国安处侦缉警长 5467 黄秉翘。证人开始作供前,黄觉岸表示在被告栏内难以抄摘笔记,法官安排他坐到辩方律师席。

黄秉翘接受署理高级检控官杨澄主问时供称,2025 年 12 月 2 日早上,获上级通知有情报显示,有一班不同界别人士,包括黄觉岸、廖成利、欧赞年、吴永辉等,会在当天召开记者招待会,「就当时喺大埔发生嘅火灾,就会公开咁发表一啲个人嘅意见、对政府嘅一啲建议、同埋畀灾民嘅一啲支援,情报指有人会企图藉住呢个记者招待会,制造一啲社会嘅内部矛盾,企图危害国家安全」。

警长:提醒会面涉及调查
需保密

黄又供称,获指示约见被告,故他早上致电黄觉岸,约他当天中午在旺角警署会面,会面期间,警长 14343 向被告发出接受警方国安处会面人士的声明书,黄秉翘亦有提醒被告,要看清楚声明内容及遵守声明书内的法例,「就住同我哋国家安全处会面嘅所有人士,我哋都会提醒佢,因为我哋会面内容系涉及一啲调查,同埋我哋会面内容系需要保密」。

黄秉翘指,黄觉岸问警方,国安处是否已立案调查是次记者会,而警长 14343 回应指是次会面「正正就系为咗调查呢个记者会嘅背景同埋细节,去评估有冇危害国家安全嘅风险,同埋呢有冇人企图危害国家安全」。审讯下午续。

DCCC30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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