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内乱特检组10月29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1庭的二审结案庭审上,以“没有理由犹豫宣判死刑”为由,请求法院判处前总统尹锡悦死刑。尹锡悦因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随后又解严,被以内乱首脑罪起诉;特检组今年1月在一审就请求判处死刑,2月19日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双方都提出了上诉。受影响的首先是尹锡悦本人:按韩国刑法,内乱首脑罪的法定刑只有死刑、无期徒刑和无期禁锢三种,二审维持这个罪名,就只能在这三种里选。
特检组说,一审为查明真相付出了许多努力,但没能查清内乱全貌、追究与罪行相称的责任;一审“只适用了大法院确立的法理的一半”,把内乱的准备时期和目的认定得过窄,判得比被告的行为轻。特检组认为,只要改正对准备时间的判断,内乱目的就会更清楚,12月3日戒严是以尹锡悦为核心、为了长期垄断权力而发动的政变。特检组还说,内乱首脑几乎都是初犯,没有前科不能作为减刑的理由;高龄也不适用于没有有期徒刑可选的内乱首脑罪。
特检组说,反对死刑最沉重的理由是可能误判,但本案没有这种余地;不执行死刑的惯例,也不能成为不判死刑的理由。特检组请求法院“不能再给后世留下没有以最高刑罚惩治内乱的过错”。
尹锡悦的辩护团队对媒体说,当时只派出了280名没有携带实弹的维持秩序军人;宣布紧急戒严,是为了唤醒国民、呼吁国民监督和制衡反国家势力、企图颠覆体制的势力,以及在野党导致宪政秩序崩溃的失控行径。法院从29日起开三次庭结束审理,预计11月5日听完尹锡悦方面的最后辩论和最后陈述后,公布二审宣判日期。
1996年,韩国法院也以内乱罪审判过前总统全斗焕:1996年8月26日,一审以军事叛乱和内乱等罪判处全斗焕死刑,同年12月首尔高等法院改判无期徒刑,1997年4月17日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97年12月20日,总统金泳三赦免了他。韩国1997年12月对23名罪犯执行死刑以后,再没有执行过死刑,被列为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但刑法仍保留死刑条款。
- 1996年8月26日一审判处全斗焕死刑
- 1996年12月首尔高等法院改判全斗焕无期徒刑
- 1997年4月17日大法院判处全斗焕无期徒刑
- 1997年12月韩国对23名罪犯执行死刑,此后再没有执行
- 1997年12月20日总统金泳三赦免全斗焕
- 2024年12月3日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随后解严
- 2026年1月特检组在一审请求判处尹锡悦死刑
- 2026年2月19日一审判处尹锡悦无期徒刑
- 2026年10月29日特检组在二审再请求判处死刑
- 2026年11月5日预定听取尹锡悦方面最后辩论和最后陈述
数据:韩国法院判决和特检组求刑,据媒体报道和维基百科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二审争的,主要是法院用哪一种刑罚给这次戒严定性,而不是尹锡悦会不会被处死。这是因为,韩国1997年12月以后再没有执行过死刑;特检组也提到不执行死刑的惯例,只是认为这个惯例不能成为不判死刑的理由,并要求法院不要再给后世留下没有以最高刑罚惩治内乱的过错。
不同看法韩国刑法仍保留死刑,不执行只是惯例;判了死刑,以后的政府仍可能执行。我们同意这种可能存在,但这不改变我们的看法。这是因为,从1997年12月到现在近29年,历届政府都没有执行过死刑,特检组自己也把不执行当作惯例来谈。
我们的预判二审会不会改判尹锡悦死刑;法院11月5日听完尹锡悦方面的最后陈述以后,会公布宣判日期。我们判断,首尔高等法院二审不会改判尹锡悦死刑。这是因为,一审听过特检组同样的死刑请求,选的是无期徒刑;而1996年全斗焕的内乱案,二审是把一审的死刑改成了无期徒刑,没有往重里改。全斗焕被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8个月后就获赦免;尹锡悦二审不论判什么,最后在狱中待多久,还要看以后的总统会不会赦免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