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标签页中打开
茉莉花
新闻网
2026-10-16 · 星期五近12小时收录 87 条最近更新 09:47

快讯新鸭绿江大桥通车 2014年竣工后推迟12年才开通

美国财政部官员说希望全球伙伴把AI改称“超级智慧” 正与IMF其他股东协商声明用词

茉莉花综合报道

美国财政部副部长布朗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年会期间

10月15日(周四),美国财政部国际事务次长布朗(Erin Browne)对媒体说,美国希望全球伙伴把人工智能(AI)改称“超级智慧”(super intelligence),认为这个新名称更能反映这项新兴技术。与美国协商这个用词的是IMF的其他股东:布朗说,美国正在和这些股东协商,要在IMF指导委员会——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IMFC)起草的声明里使用这个新名称。美国目前轮值担任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布朗说,美国希望这个改称也能在国际上落实。

美国总统特朗普9月指示美国政府机构改用“超级智慧”这个说法,行政命令的日期是9月29日。命令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行政部门的部门和机构要在官方信函、公开通讯、网站、报告、政策文件和行政部门内的其他非法定文件里,用“超级智慧”和“SI”取代“人工智能”和“AI”。命令第2节还说,这一节不要求修改已发布的法规、总统行动、合同、拨款或其他历史文件。命令还说,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行政部门在任何适用的场合都不承认对“人工智能”和“AI”这两个词的使用。命令界定,就这项命令而言,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超级智慧”和“SI”指的是美国法典第15编第9401条第3款所定义的“人工智能”所涵盖的技术和系统。命令还要求总统的科技助理自命令之日起60天内向总统提交拟议的立法条文,为“超级智慧”和“SI”设立反映命令第1节所述能力的联邦定义。

行政命令、布朗的说法和IMFC记者会的日期与期限
  1. 2026年9月29日行政命令的日期: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要求行政部门用“超级智慧”取代“人工智能”
  2. 2026年10月15日布朗对媒体说,美国希望全球伙伴也改称“超级智慧”
  3. 2026年10月17日IMFC定于举行记者会,发布获得一致同意的声明(如有)
  4. 2026年9月29日起60天内命令要求总统的科技助理在此期限内提交拟议的立法条文

数据:白宫行政命令和媒体报道

布朗对媒体说:“特朗普总统在这一点上一直很明确,他自己也在用SI这个词,我认为美国把使用这个词作为明确的优先事项,我们认为它更恰当地概括了眼前这项技术。”布朗还说:“我们把这看作美国增长和全球增长背后的一种驱动力。”布朗说许多国家期待美国为SI的发展设定标准和前进的路径。对于美国会不会在声明不改用新名称时拒绝签字,布朗拒绝评论,说:“我们仍在就这份声明谈判,所以我不会抢在前面说。”一名知情人士说,美国官员在讨论IMFC声明的会议上暗示会坚持使用新说法,引起其他一些IMFC成员的诧异(未经证实)。如果美国不支持共识声明,现任IMFC主席、沙特财政大臣杰德安(Mohammed Al-Jadaan)仍可发表主席声明,概括各成员的看法。这名知情人士还说,一种可能是声明不提SI或AI,改为只谈“新技术”。IMFC将在周六(10月17日)举行记者会,发布任何获得一致同意的声明,由杰德安和IMF总裁Kristalina Georgieva主持。

茉莉花观察

这一节是茉莉花的看法,依据是上文的事实。

我们的分析布朗说美国把用这个词作为明确的优先事项;这名知情人士说,美国官员暗示会坚持,引起其他一些成员的诧异。共识声明要各成员都同意,所以我们认为,美国要把“超级智慧”写进10月17日的共识声明,得先让其他成员同意;谈不拢,声明就不用这个词,或者没有共识声明。

不同看法共识声明也要美国支持,这名知情人士说美国官员已暗示会坚持;这也指向另一个结果:声明里有这个词。我们同意美国的支持不可少;但声明要获得一致同意,其他一些成员对美国的坚持感到诧异,这名知情人士说的一种可能是声明只谈“新技术”,所以我们仍认为,获得一致同意的声明里不会出现这个词。

后续走向10月17日IMFC发布的获得一致同意的声明会不会用“super intelligence”或“SI”。我们判断,到2026年10月17日(含当天),IMFC发布的获得一致同意的声明里不会出现“super intelligence”或“SI”。这名知情人士说,一种可能是声明只谈“新技术”。9月29日的命令要求行政部门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官方信函、公开通讯、网站、报告、政策文件和行政部门内的其他非法定文件里使用“超级智慧”和“SI”;IMFC声明要获得一致同意,布朗说美国仍在就这份声明谈判。

综合世界新闻网、联合新闻网、路透社报道
数据:白宫

相关报道

在 Telegram 关注茉莉花

更正与撤稿0 条记录

本文暂无更正或撤稿记录。若本文发布更正、澄清或被撤稿,相关说明将按时间顺序列于此处。版权异议或撤稿请求:见 版权与撤稿,或致函 [email protected]。